四、專業測試及注意事項
1、專業考試由本校組織進行,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山東省2012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及我校核發的《濟南大學音樂學院2012年藝術類專業準考證》,三證齊全方可參加專業考試。
2、考生考試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試,遲到30分鐘以上為自動放棄考試。
3、考試過程中如發現舞弊行為,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4、器樂表演及聲樂表演類考試曲目均為自選,中外作品不限;音樂教育考試主副項考試內容不得重復;每個考生可同時兼報4個專業方向。
5、聽寫、樂理筆試考試,采用標準化考試答題紙,考生需自帶2B鉛筆、橡皮及簽字筆。論文寫作考試,考生需自帶黑色簽字筆或圓珠筆。
6、考試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數,按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比例確定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經省考試院審核后于4月份發放《濟南大學2012年音樂學專業測試合格證》,同時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通過濟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專業成績在合格線以下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專業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結構
1、音樂學(器樂表演方向):初試30%+復試55%+基礎樂科15%(樂理5%+視唱5%+聽寫5%)
2、音樂學(聲樂表演方向):初試30%+復試55%+基礎樂科15%(樂理5%+視唱5%+聽寫5%)
3、音樂學(音樂學理論方向):論文寫作30%+面試25%+基礎樂科45%(樂理15%+視唱15%+聽寫15%)
4、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主項50%+副項20%+基礎樂科30%(樂理10%+視唱10%+聽寫10%)
5、音樂學(樂器修繕方向):面試50%+基礎樂科50%(樂理10%+視唱10%+聽寫30%)
6、音樂學(舞蹈表演方向):初試35%+復試65%
六、錄取原則
1、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藝術招生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2、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規定的藝術類高考分數控制線:
音樂學專業(器樂表演、聲樂表演、音樂教育、樂器修繕、舞蹈表演方向)由省招辦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檔,學校按專業成績、政審、體檢等情況擇優錄取;
音樂學專業(音樂學理論方向)考生,根據考生結構成績(專業考試成績50%+文化考試成績50%)依次排序,由省考試院按結構成績從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檔,學校按專業成績、政審、體檢等情況擇優錄取。
七、復查
新生入校后,將參加專業復核,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濟微路106號,濟南大學(西校區)
聯系部門: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250022
交通路線:9路(支線)、21路、74路、86路、201路、K92路、K94路公交車,102、104電車到濟南大學站
聯系電話:(0531)82765901 82767770(音樂學院)
(本簡章由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