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復試合格擬錄取考生提交材料。參加復試考生請于2012年4月15日左右登陸研究生學院網頁查看復試擬錄取結果,簽訂相關協議書、調取人事(學籍)檔案(以下簡稱“檔案”)。詳見《西北師范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須知》。
1.簽訂協議(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擬錄取為計劃內的考生,可根據情況選擇非定向或定向。非定向考生(轉人事/學籍檔案,畢業后自主擇業)不簽協議。定向考生(限在職考生;不轉人事檔案,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須由本人、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協議書》(一式三份,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擬錄取為計劃外的考生,可根據本人情況選擇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自籌經費考生(轉人事/學籍檔案,畢業后自主擇業)簽訂《自籌經費協議書》(一式兩份,本人簽字)。委托培養考生(限在職考生;不轉人事檔案,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 須由本人、工作單位簽訂《委托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擬錄取考生簽訂的協議書,全部寄送到相關學院,由學院匯總后交研究生學院審核簽章。工作單位留存的一份由學校研究生學院招生部在6月初直接寄給考生工作單位。考生本人留存的協議書在入學報到時領取。
2.調取檔案(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所有自籌經費和非定向考生須調取檔案,未按期調入檔案者責任自負。簽訂定向協議、委托培養協議的考生不調檔案。
3.調劑考生點“待錄取”、調取初試試卷。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點擊“待錄取”狀態。同時從相關學院領取《調取初試試卷函》到一志愿報考單位調取初試試卷,并在5月20日前由報考單位郵寄至我校(考生不得攜帶)。逾期不點擊“待錄取”狀態或者初試試卷未按期調入我校者,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住宿登記、發放婚育證明卡。所有復試合格考生都由相關學院登記是否住宿并簽字確認,不住宿考生還須領取《不住宿公寓申請表》。《婚育證明卡》和《不住宿公寓申請表》開學報到時交所在學院。
八、錄取。我校錄取堅持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并重,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未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或者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一律不予錄取。任何時候一經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發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2012年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在6月15日左右。擬錄取考生在5月30日前登陸西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網頁認真核對本人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網報通訊地址中有“西北師范大學”或“藍天公寓”字樣的考生一律自取;其它自取考生須將通訊地址欄修改為“自取”。自取考生的錄取通知書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非自取考生的通知書將按考生網報或修改后通訊地址郵政掛號發出。
九、其它。
1.考生要真實簽訂協議、提交相關材料。因弄虛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2.政治審查表、自籌經費協議書、委托培養協議書均可從研究生學院公布復試結果網頁下載。
3.檔案郵寄地址:甘肅蘭州安寧東路967號西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招生部(郵編:730070)。
4.協議書、政治審查表、調劑考生試卷寄送到相關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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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