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書法
(1)考試辦法:用毛筆現場書寫,書寫內容現場公布,字數30個左右,宣紙由教育局提供,筆、墨等工具自備。作品規格四尺豎對開。考試結束后各考生在作品正面左下角寫上中考報名序號、姓名。考生不能在作品上做任何標記,否則一律作0分處理。
(2)考試項目及時間:各考生必須用兩種書體分別書寫規定內容,其中一種必須用楷書書寫,另一種可自選行書、草書、隸書、篆書,不按規定書體書寫的,一律以0分處理。考生在2個小時內寫完規定的內容。
(3)評分方法:兩種書體分別以百分制評分,每項得分各以50%計入總成績。
3.音樂
(1)考試辦法:由考評人員現場抽簽確定各考生的考試次序及內容,考生現場完成,現場進行評分。伴奏帶及樂器(除鋼琴外)等自備。
(2)考試項目:
①藝術素質考試:視唱、練耳、節奏模仿。
②專項考試:聲樂、器樂、舞蹈任選一種。聲樂:自選歌曲一首(清唱);器樂:自選樂曲一首,時間不超過5分鐘,不能用伴奏帶;舞蹈伴奏帶自備。
(3)評分方法: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評分,其中藝術素質考試成績占30%,專項考試成績占70%。
(二)體育類
1.考試辦法:考生根據個人特長,結合特招學校所需專項任選一個田徑單項、籃球、健美操或乒乓球進行考試。其中田徑各項目考試按《田徑運動競賽規則》和《浙江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考試評分標準》進行;籃球專項考試按《浙江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籃球專項考試規定辦法》進行;健美操專項考試按《浙江省高等院校健美操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實施辦法》進行;乒乓球項目按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乒乓球競賽規則執行,采用5局3勝單循環賽制。
2.專項考試內容:
(1)田徑
①項目設置:
男生: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遠、跳高、鉛球(7.256公斤)、標槍(600克)。
女生: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遠、跳高、三級跳遠、鉛球(4公斤)、標槍(600克)。
②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專項參加該項目考試。
(2)籃球:分籃球鋒(含前鋒、中鋒)、籃球后衛。其考試內容為助跑摸高、往返運球投籃、投籃、全場(或半場)比賽。詳見《浙江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籃球專項考試規定辦法》。
(3)健美操:考試內容由專項素質和專項技術兩部分構成。詳見《浙江省高等院校健美操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實施辦法》。
(4)乒乓球:單打比賽。
3.評分方法:田徑、籃球專項技術總分滿分40分,健美操專項總分滿分100分。田徑項目以一個單項成績進行評分;籃球、健美操按其考試內容要求和標準進行評分。各項考試成績分值超過滿分者,均按滿分計算。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