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調劑程序
第一步 符合我院調劑要求的考生到網上下載我院統一的調劑申請表,填妥后交送至或郵寄至我院相關系,并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填報調劑志愿;
第二步 各系對申請調劑的考生材料進行初審。研招辦將復核通過的調劑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出復試通知,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接收復試通知;
第三步 各系安排調劑生復試,及時給出復試結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擬錄取,被擬錄取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選擇“接收待錄取”,并向原報考單位遞交調劑申請書;
第四步 研招辦向擬錄取調劑生的原報考單位發出調閱初試試卷的公函;
第五步 原報考單位根據考生調劑申請書和調劑招生單位公函,通過快件向調劑單位寄出初試試卷,考生本人不得攜帶試卷;
第六步 研招辦做最后審查。擬錄取結論有變時,須及時通知考生,并做必要說明。
第五條、破格復試
(一)破格復試主要解決初試成績略低于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但在本專業考生中相對成績名列前茅的部分考生或在科研創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取得復試資格,但限在一志愿報考單位和專業內破格;
(二)擬破格的專業,原則上是合格生源數不足,且調劑困難、難以完成招生任務的專業,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的專業;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三)限單破,只對1 門單科實行破格,自命題科目不實行破格,總分不破格;
(四)破格幅度不超過5分;
(五)同等學力者不實行破格;
(六)擬破格的考生須由本人提出破格申請并填寫《漳州師范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申請表》、《福建省2012年碩士研究生破格復試申請表》,報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議后確定破格復試名單。破格復試的考生名單必須上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7天;
(七)由研招辦填寫《福建省2012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擬破格錄取線下生名單》,報省高招辦審批。
第六條、復試內容及復試方式
(一)主要方式
1、 筆試
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門為3個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到60分者,視為整個復試不及格。
2、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條件許可的單位應單獨組織進行。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