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第二十一中學2012年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青島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2年全市初中學生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18號)、《青島市教育局普通中學體育藝術特長生特長班招生辦法(試行)》(青教通字〔2011〕16號),結合我校的發展規劃、辦學優勢、傳統特色項目,特制訂我校2012年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招收藝體特長生領導小組
組 長:李培鈞 副組長:趙春燕
成 員:張立新 欒心琳 周正超 高宏偉 王春歌 張丕喜 李明金 張成功 張潔(家長委員會代表)
二、成立招收藝體特長專業測試小組
組 長:趙春燕 副組長:張丕喜
成 員:蘇順緒 張連鵬 劉強 曲正言 牟小超 孫姝穎 張靜 王琳琳 張泉
三、報名條件及報名方法:
1.在小學階段學業水平良好,綜合素質評價合格,體育、藝術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小學畢業生。
2.近兩年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學生體育競賽,集體項目或單項比賽獲國家前十六名、省、市前八名,區(市)前三名的小學畢業生。
3.近兩年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學生藝術類競賽或藝術類考級,集體項目或單項比賽獲國家級優秀獎、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區(市)級一等獎以上,或達到六級水平以上的小學畢業生。
4.藝術、體育特長特別突出但未參加考級或無相應比賽的學生(須有小學畢業學校的推薦證明和近兩年參與相關專業活動的標志性證明)。
5.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者,且為四方區在籍、在校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于4月25日-27日由學生本人在就讀小學填寫報名表,學校審核后提交四方區體衛藝科審核后轉交我校。
四、測試程序
1.特長生測試工作由我校負責。學校將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制定切實可行、科學合理、公平公正公開的特長生測試工作方案,聘請高水平的專業人員進行測試。
2. 測試辦法
(一)藝術類
(1)音樂類(滿分100分):器樂、聲樂、舞蹈
專業測試:分必考科目(70%)和加試科目(30%)。其中必考科目,根據所報特長,自選一首樂(歌)曲、舞蹈,進行演奏(唱)、表演,現場評測核定分數;加試科目,除自己所報專業特長外,另選一與藝術有關的內容進行才藝測試,現場評測核定分數。
(2)美術類(滿分100分):書法、繪畫
專業測試:分現場(70%)和作品展示(30%)兩部分。其中現場測試書法、繪畫創作,須在規定時間內根據現場抽取的主題進行創作,現場評測核定分數;作品展示,根據所報特長自帶作品2幅(所帶作品應有自己創作的相關證明),現場評測核定分數。
(3)主持類(滿分100分)
專業測試:分現場(70%)和錄像展示(30%)兩部分。其中現場測試根據抽取主持主題現場展示,現場評測核定分數;錄像展示,提報曾經主持的活動現場錄像,現場評測核定分數。
(二)體育類(滿分100分)
50米跑、立定跳遠、壘球。
②專項特長測試(50%):
a.根據運動員專項,選測專項素質。檢測學生的速度、速度力量和協調性。
b. 運動能力發展性預測。遵循運動訓練學“科學選材”的要求,通過對運動員身高、體形等運動員選材內容,進行后繼發展性評價。
3.測試時間:
5月12日(星期六)上午8:00特長生持教體局加蓋公章的《青島市普通中學體育藝術特長生推薦表》、班主任推薦證明和專業老師推薦證明各一份(含學習、表現狀況和參加專業活動的評價,A4紙打印,班主任推薦證明要求蓋畢業學校公章)來我校參加專業測試。特長生根據學校測試方法自備測試工具。
五、錄取辦法:
1.學校既要審查報考學生的專業特長,又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優先錄取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特長突出的學生。
2.學校按特長分類、根據特長測試成績,按等級由高到低對報考學生進行排序,結合綜合素質加分,擇優錄取。
3. 學校將按照區教體局統一規定的時間,在學校網站或公告欄中及時向學生及家長公示(兩天)測試成績。同時將擬錄取名單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未經校內公示的學生,一律不予錄取。
六、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532-84867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