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藝術類
藝術類特長生主要指音樂(聲樂、器樂)、舞蹈、美術三大類。
1.報名條件:在初中階段獲市級以上藝術競賽獎勵者(未參賽但特別優秀者,需由學校兩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教師推薦,經審查同意后方可報名)。
2.音樂、舞蹈類考試內容、方法及評分標準
(1)考試內容、方法
聲樂專項:考核內容為音樂基本素質考核和音樂專業技能考核。
音樂基本素質考核:采用統一筆試的形式進行音準、節奏、旋律聽辯等考核,時間在半小時內。
音樂專業技能考核:演唱自選聲樂完整作品一首(5分鐘內),唱法不限,以民族唱法和美聲唱法為主。
器樂專項:考核內容為音樂基本素質考核和音樂專業技能考核。
音樂基本素質考核:采用統一筆試的形式進行音準、節奏、旋律聽辯等考核,時間在半小時內。
音樂專業技能考核:演奏自選器樂完整作品一首(5分鐘內),除鋼琴外,其他樂器須自備。
舞蹈專項:自選舞蹈完整作品一個(5分鐘內),并加試基本功展示、節奏及舞蹈動作模仿。
(2)評分標準
音樂類考試總分為100分。其中音樂基本素質考核占20%,音樂專業技能考核(演唱或演奏)占80%,包括基本功和音樂表現。
舞蹈類考試總分為100分。舞蹈動作和基本功占70%,藝術表現占20%,形象占10%。
3.美術類考試內容、方法及評分標準
(1)考試內容
美術類考核項目包括美術基礎技能考核(素描和色彩,考核方式為現場寫生)和美術專項技能考核(油畫、國畫、版畫、工藝設計、書法等自選一項),考核方式為創作。
基礎技能考核
素描:靜物或石膏幾何體寫生,考試時限為2小時。
色彩:靜物寫生,考試時限為2小時。
專項技能考核
繪畫類(含油畫、國畫、版畫等)、工藝類(含裝潢設計、手工制作等)和書法類(含毛筆書法、硬筆書法),考生任選其一參加考試。考生自己選題創作,時限為2小時。
(2)考核標準:注重考核考生的觀察力、表現力和創造力,在藝術表現中具有的概括能力、造型能力以及美術創作能力。
(3)考核指標
繪畫類
構圖適當;造型準確;空間層次的表現力,透視;色彩的色調、純度、色相。
工藝類
構思獨特;表現技法巧妙、生動;實用性;造型美觀。
書法類
筆劃流暢有力;結構端莊優美;章法嚴謹美觀;
(4)評分標準
總分為100分,由美術基本技能和專項技能組成。美術基本技能按60%、專項技能按40%。基本技能分數由素描和色彩各占50%構成,專項技能分數即考生自選一項特長創作內容所得的分數。
4.注意事項
各學校將本校報名參加特長生資格考試的考生資料匯總后,統一填寫好《東莞市2012年特長生資格考試匯總表》(附件2),并將考生填寫好的《藝術特長生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附件4)以及參加藝術競賽中獎項最高的不超過三次的獲獎證書復印件一并上交。經審查后,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報名后才能參加資格考試。
(三)信息技術類
1.報名條件
初中階段獲全國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聯賽(NOIP)初賽市三等獎或復賽廣東賽區三等獎以上者;獲廣東省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省三等獎以上者;獲廣東省信息學奧林匹克重點中學邀請賽省三等獎以上者。
2.注意事項
各學校將本校報名參加特長生資格考試的考生資料匯總后,統一填寫好《東莞市2012年特長生資格考試匯總表》(附件2),并將考生填寫好的《信息技術特長生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附件5)以及考生參加上述比賽的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并上交。經審查后,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報名后才能參加資格考試。
3.考試辦法
采用上機測試的方式進行考試,試題為4道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類型的程序設計題。
五、保障措施
市教育局成立中考特長生考試領導小組,由基礎教育科、紀檢監察室、思想政治教育科、教研室及有關科室人員組成,對有關工作進行統籌、協調、指導和監督。
學生、家長、教師和廣大社會人士對特長生資格考試和錄取中認為不公平、不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考試、招生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市教育局中招辦反映,中招辦應及時受理和反饋。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