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考試地點:江蘇省包場高級中學。
七、考試內容
(一)音樂:
1、朗誦短文。
2、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自帶CD伴奏)。
3、視唱、練耳。
4、加試(器樂或舞蹈)。
(二)體育:
1、基本素質測試:100米、立定三級跳、原地擲實心球、800米(四項必考)
2、專項考試:2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男110米欄、女100米欄、鉛球、標槍(考生選一項考試)。
八、錄取辦法
1、根據專業測試成績的高低,按招生計劃數的3倍,劃定專業錄取分數線并發放專業合格通知書;
2、文化考試:必須參加南通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
3、經專業測試,成績合格者三日內由我校發放專業成績通知單,并報教育局備案。在專業考試合格的前提下,錄取工作由海門市招辦統一組織進行;
4、考生在填報高中志愿時請務必報考包場中學;
5、藝體特長考生在高中錄取大批次的提前批次中錄取,具體辦法是:藝體特長專業合格的考生中考文體總分(含加分)達全市統一劃定的特長生最低控制分數線,則按照學校藝體特長生招生計劃數,音樂體育類特長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藝體特長考生中考文體總分(含加分)未達全市特長生最低控制分數線,則該生不能錄取為藝體特長生。擇校生不招藝體特長生。
6、若以上方案與海門市、南通市的招生政策有沖突,則按照南通市、海門市的招生政策執行。
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視為專業特別優秀學生(具體人員將在專業測試成績通知書上說明,并報教育局備案),可在專業總分上加分。
1、省級音樂藝術類一等獎以上獲得者加2分;
2、全國音樂藝術類一等獎以上獲得者加5分;
3、初中階段獲國家級體育比賽前三名者加5分;
4、初中階段獲省級體育比賽前三名者加3分;
5、2011~2012年海門市運動會冠軍獲得者加1分;
6、以上加分項按最高分值項加分,不累加。
十、其它
1、高考時必須報考相關的專業,否則按普通學生處理,補交培養費。
2、專業測試所需考試用品自備。
3、對特別優秀考生的認定工作與專業測試同步進行和公布,有關證明 材料必須在專業測試前向我校提供,逾期概不辦理。專業測試結束后,我校不再開展認定“專業特別優秀學生”工作。
4、本通知解釋權在江蘇省包場高級中學校長室。
江蘇省包場高級中學
2012年4月18日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