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學2012年高中特殊生破格錄取方案
根據《廈門市2012年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結合我校辦學實際和特色,制定同安一中2012年高中特殊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 招生對象:
學籍或戶籍在同安、翔安區(含市少體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類別
廈門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學習能力”、“道德品質”等維度表現良好的學生。
三、招生指標
根據廈門市招生工作意見中特殊生錄取比例控制在該校普通生招生總指標數的1.5%的規定,我校擬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不多于8人。
四、招生組織
(一)領導小組
(二)工作小組:
(二)監督小組:
五、報名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六個維度達到良及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一) 運動與健康。
(1) 籃球:
①男籃:具有較好的籃球基本功,身高180cm(含180cm)以上(后衛隊員身高175cm以上),且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戶口簿為準),初二至初三年級時曾參加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比賽并獲得前三名的球隊的主力隊員。個人身體素質及籃球基本功特別突出者,出生年齡可放寬至1995年1月1日以后。
②女籃:具有較好的籃球基本功,身高160cm以上(后衛隊員身高155cm以上)且于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戶口簿為準),初二至初三年級時曾參加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比賽并獲得前三名的球隊主力隊員。
(2)排球: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戶口簿為準),初二至初三年級時曾參加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比賽并獲得前三名的球隊的主力隊員。
(3)足球: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戶口簿為準),初二至初三年級時曾參加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比賽并獲得前三名的球隊主力隊員。
(4)田徑:
具備較強的田徑運動素質,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戶口簿為準),初二至初三年級時曾參加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比賽并獲得市賽個人前四名或區賽個人第一名者。個人專項成績接近或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標準者(有證書或比賽成績證明),出生年齡可放寬至1995年1月1日以后。
(5)其它體育項目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比賽,獲市級個人第一名、省級以上個人前三名或集體項目市級第一名、省級前三名的主力隊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