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06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文藝特長生工作的意見》(滬教委體[2006]2號)和《2012年靜安區高中階段招生改革方案和實施意見》要求,對今年高中學校藝術特招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特招計劃:
根據特招校的申報,由區教育局審核,確定今年本區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
二、特長學生的基本條件:
必須是應屆初中畢業生,思想品德優良,持有藝術特招校的對口項目特長的相關證書,連續兩年參加市區和學校藝術團隊展示和競賽活動,表現積極并發揮骨干作用,藝術特長突出,藝術成績優秀(近兩年獲獎證明)。
三、實施細則:
1、組織管理:區教育局成立由分管領導負責、業務科和考試中心有關成員參加的藝術特招領導小組,負責管理特招的計劃審核和實施管理。
2、基本程序:公布各校特招計劃;學生本人申請報名;原就讀學校推薦;特招學校組織特長測試;特招學校提出擬錄取名單;區教育局審核,區、校兩級公示,確定藝術特長擬錄取生名單;經市統一學業考試后擇優錄取。
(1)公布計劃:在4月11日向本區各初中學校公布各特招學校的招生計劃。
(2)報名申請:有藝術專項特長的初中畢業生根據特招條件向原就讀學校提出報名申請。
(3)學校推薦:報名學生原就讀初中學校負責推薦符合高中特招資格的學生,并填寫《高中藝術特招推薦表》(附有關證明材料),加蓋學校公章后于4月19日前分送藝術特招的高中學校。
(4)特長測試:由特招高中學校對推薦材料進行初審后發出測試通知,于5月1日前組織完成特長測試。
(5)審核名單:由特招學校將擬錄取名單于5月3日前報區藝術特招領導小組,區藝術特招領導小組對擬錄取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核。
(6)名單公示:由區、高中特招學校對專項測試合格擬錄取的藝術特長生公示五個工作日。
(7)名單確認:5月14日區考試服務中心將確定的擬錄取名單,由推薦學校通知學生本人。
(8)簽約協議:招生學校在正式錄取前與意向錄取的特長生簽訂相關協議,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學校藝術團隊活動和藝術比賽,或發生在學習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現象,則取消藝術特長生資格,由區教育局業務部門按照原考分退回相應學校就讀。
3、注意事項:
(1)招生紀律:藝術特招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市、區各項招生工作紀律,恪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招生日程:藝術特招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進行,環環相扣,有序推進。
考生必須將特招學校作為第一志愿填報才有效。
4、成績要求:
擬錄取藝術特長生必須參加初中畢業統一學業文化考試,根據
考試成績擇優錄取。被市確定為2012年招生文藝特長生的學校,招收對口項目的學生文化考試成績按照招生學校錄取分數線,最多降低10分錄取;被區定為2012年招生文藝特長生的學校,招收對口項目的學生文化考試成績按照招生學校錄取分數線,最多降低5分錄取。
5、特招人數(該人數為各校藝術特招計劃數上限)
市確定為2012年招收藝術特長生的學校(共14人):
市西中學 管樂10人、聲樂2人 12人
市一中學 舞蹈2人 2人
區2012年招收藝術特長生的學校(共16人):
育才中學 管弦樂8人 8人
市一中學 民樂2人、書畫1人 3人
上戲附中 表演 5人
附:《高中藝術特招推薦表》
上海市靜安區教育局
2012年4月9日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