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國興中學2012年秋季高一、初一文體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文體傳統項目特長生培養的實際情況,學校決定2012年秋季面向全省招收思想品德良好,學業成績合格的體育、藝術特長生。為了做好文體特長生招生工作,現制定海南省國興中學2012年秋季高一、初一文體特長生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領導小組
組長:陳力
副組長:薛貴濤、唐秀全
成員:黃再強、黃明舉、謝興植、吳挺拔、張垂經、吳蘭芬
評委:省內專家,本校教練及任課老師
二、招生原則
1、堅持招生“陽光工程”,認真做好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考試標準,錄取規則,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向社會進行公示。
2、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3、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三、招生計劃及范圍
(一)招收高一文體特長生29人,特長生招收范圍包括:舞蹈、聲樂、器樂(鋼琴、古箏、小提琴或二胡)、書法、美術、田徑、足球、籃球、節目主持人等,各項目招生名額分配如下:
1、體育特長生共17名,其中田徑5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籃球5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足球7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文藝特長生共6名,其中舞蹈4人,聲樂1人,器樂1人。
3、書法、美術共4名,其中書法2人,美術2人。
4、黎族織錦2人。
(二)招收初一文體特長生26人,特長生招收范圍包括:舞蹈、聲樂、器樂(鋼琴、古箏、小提琴或二胡)、書法、美術、田徑、籃球、織錦等,各項目招生名額分配如下:
1、體育特長生共7名,其中田徑5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籃球2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文藝特長生共11名,其中舞蹈7人,聲樂2人,器樂2人。
3、書法、美術共6名,其中書法3人,美術3人。
4、黎族織錦2人。
四、招生程序
(一)報名資格(高一年級新生)
1、具有本省常住戶籍,年齡在16周歲以下(含16周歲)的我省2012年屆應屆初中畢業生。(個別成績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2、特長生必須達到一定術科水平。
①藝術特長生:
在初中階段獲過市、縣級以上相關部門頒發的聲樂、舞蹈、器樂、書法或美術等比賽獲獎證書或藝術考級證書。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