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藝術職業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專業考評人員管理規定
第一條 專業考評是我院藝術類專業招生的重要環節。為加強專業考評隊伍管理,規范專業考試,實施陽光招生,依據國家和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規定以及《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院高職自主招生、單考單招、附屬中專及五年一貫制的招生考試。
第三條 擔任專業考評教師的基本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工作責任心強,綜合素質高;
2、具有較高的專業業務能力和水平,有一定的考評經驗和獨立評判能力,專業技術職稱中級(含)以上(少數專業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放寬),原則上要求在各系(附中)擔任教學任務滿一年的在職(含全聘)專任專業教師;
3、身心健康,服從安排。
第四條 符合第三條所述條件的專業教師,由各系(附中)負責按要求將相關信息匯總至院招生就業辦公室,經初審后報由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按規定進行公示。專業考評教師按戲曲表演、影視表演、表演藝術、模特表演、聲樂、中國樂器、西洋樂器、鍵盤、視唱練耳、舞蹈表演、舞蹈編導、美術等12個科目分類編入信息庫。未編入考評教師信息庫的教師一律不得參加專業考評。考評教師信息每年更新一次,由各系(附中)負責核準本單位有資格參加考評教師的信息,在每年的三月底前集中上報。
第五條 根據不同專業類別招生實際需要,按考試科目分類,建立若干專業考評組。每個專業考評組必須由5名以上考評教師組成,組長(副組長)一般由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派,考評組成員則根據專業考試內容、小專業結構等情況進行適當配備,在安排考評人員時應根據實際盡可能向高職稱、高學歷教師傾斜。各組專業考評人員由院招生領導小組(或院招生領導小組授權相關部門)經“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專業考評教師抽簽系統”隨機抽取,每組應留有適當的備選人員。考評人員產生過程須有院紀檢部門人員現場監督,并實行全程錄像。院招生領導小組須安排指定專人在考前一天單線通知選中的考評教師。如選中的考評教師因故不能參加考評,應在備選人員名單中按序替補。
第六條 進入專業考評教師信息庫的教師在考前應做好準備,有特殊情況確不能參加考評的,應提前三天向招生就業辦公室請假備案。接到通知已確定參加考評的教師,在考前不得與考生、考生家長以及相關人員有任何聯系和接觸,不得泄露相關考評信息。
第七條 考評教師中凡有主要親屬報考我院的,須提前主動報告、回避,不得隱瞞。考前輔導過考生的考評教師,應該主動報備。
第八條 凡不服從學院安排或無故不參加考評的教師,兩年內不得參加院內任何專業考評,取消推薦參加省各類藝術類專業統考考評資格。對考評教師和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中其它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執行。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國家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