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取得文藝特長生資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填報招收文藝特長生的學校及相關專業。招收文藝特長生的學校對填報本校的文藝特長生進行專業測試后確定擬降分錄取的文藝特長生名單,并于5月15日前將名單報學校所在區縣中招辦,由區縣中招辦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后,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統一公示。未被確定為擬降分錄取的文藝特長生則進入中招后續的錄取程序。
(四)確定為擬降分錄取的文藝特長生須參加初中畢業統一考試,錄取時按考生成績及文藝特長生降分錄取標準由區縣中招辦統一投檔錄取。
六、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
(一)加強上海市學生藝術團的規范管理。上海市各學生藝術團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可推薦文藝特長生的藝術團隊要明確推薦工作的責任人,建立健全推薦方法、藝術團團籍檔案、優秀團員標準和考核推優程序等制度,并嚴格執行。
(二)嚴格規范推優操作程序。經核準招收文藝特長生的學校以及擬降分錄取的文藝特長生名單都必須公示。未經本校公示的考生,就讀學校不得進行資格審查,未經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集中公示的考生,各區縣中招辦不得降分投檔,招生學校不得降分錄取。
(三)健全監督機制,確保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凡未經規定程序甚至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獲取降分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該生錄取資格和學籍,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學校對降分錄取的文藝特長生應認真審核其藝術團團籍檔案,了解其參與學校藝術活動、發揮藝術特長的情況。降分錄取后,學校對降分錄取的文藝特長生應有相應約定,以保證其參加學校對口藝術項目活動,否則退回原考分相應的學校。
七、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據本文的有關精神,對市學生藝術團掛靠學校、市級文藝特色項目學校以及區縣級藝術特色項目設置學校的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制訂相應實施方案,方案中必須明確招生學校、招生項目、招生人數等內容,并向社會公布。
八、按照市、區縣分級管理的原則,區縣級藝術特色項目設置學校的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和程序,制定相應方案并組織實施。區縣級藝術特色項目設置學校招收文藝特長生工作,應在本區縣范圍內進行。
3.2012年上海市學生藝術團優秀團員(初中畢業生)資格審查表.doc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