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學科(專業)復試名單
各學科(專業)復試名單見附件二。
六、關于藝術設計(MFA)調劑復試的若干規定
(一)由于MFA生源不足,凡設計學(學術型)初試總分在33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以自愿申請參加藝術設計(MFA)的調劑復試(具備藝術設計(MFA)調劑復試資格的考生名單見附件三)。申請參加藝術設計(MFA)調劑復試的考生,須在資格審查時履行報名手續。不履行報名手續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藝術設計(MFA)調劑復試資格。
(二)所有申請參加藝術設計(MFA)調劑復試的考生,不論是否具備設計學(學術型)復試資格,均須參加設計學(學術型)復試,其設計學(學術型)復試總成績即是藝術設計(MFA)調劑的復試成績。
(三)學院將按照調劑復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至藝術設計(MFA)調劑指標錄滿為止。
(四)本院今年不接受院外校外調劑生。
七、資格審查
1、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及復印件和準考證,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學院嚴格核對考生的報考信息,按報考條件嚴格審查考生(含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考資格。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復試。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時間:2012年4月13(星期五)8:30—17:00
地點:藝術與傳媒學院1區205室(研究生辦公室)。
八、復試方式與內容
(一)設計學
1、筆試環節
設計學、藝術設計(MFA)各個專業方向的筆試形式均為開卷考試,考試時間為4小時,總成績150分。不同專業方向的考試內容和要求如下。
(1)環境藝術設計、景觀設計方向:
考試內容:環境藝術設計手繪表現。
考試要求:對給定的設計任務包括各種類型的室內設計和景觀設計等按要求手繪設計草圖。A2繪圖紙2~3張,鋼筆墨線、水彩、水粉、彩鉛或其他圖面表現方式不限。
(2)視覺傳達設計方向:
考試內容:圖形設計手繪表現。
考試要求:對給定的圖形設計任務按要求手繪設計草圖。鋼筆墨線、水彩、水粉、彩鉛或其他表現方式不限。
(3)造型藝術設計方向:
考試內容:美術命題創作。
考試要求:考生須充分理解命題,根據自身專業背景運用最恰當的方式充分表現試題所提供的主題,對所涉語言熟練運用。表現手法不限,可采用繪畫、綜合材料、影像、動畫等視覺表現形式,提供二開素描畫紙一張,自帶與所選表現形式相關的工具設備。
(4)數字媒體設計方向:
考試內容:分鏡頭腳本設計手繪表現。
考試要求:對給定的分鏡頭腳本設計任務按要求手繪設計草圖。鋼筆墨線、水彩、水粉、彩鉛或其他表現方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