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1號)、《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我市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渝教考發〔2012〕46號)以及2012年重慶市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有力,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凡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復試合格達到錄取標準者方可錄取。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六)嚴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必須確保命題、印卷、閱卷、統分等環節的安全保密。
(七)復試比例(參加復試人數與本學科專業招生規模之比)原則上應不低于1:1.2。
二、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一)為加強對復試及錄取工作各個環節的領導和管理,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為副組長,研究生處、紀檢監察、安全保密等管理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具體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各研究生招生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學院負責人任組長,成員包括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學院領導、研究生導師代表等。
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方案,經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組織實施。
2.根據本學院學科專業實際情況組織成立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培訓,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復試考核工作。
3.匯總學院擬錄取名單并上報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三)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成員至少5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每個復試小組配備至少1名記錄員。
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的職責:
1.研究制定本學科專業的復試標準、復試方法及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建立復試試題庫。
2.對本學科專業考生實施綜合情況面試、筆試及其他復試工作;
3.確定擬錄取名單和申請調劑名單;
4.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進行疏導,維護學校工作秩序。
三、復試內容及形式
(一)復試內容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英語綜合能力測試;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