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曲《蒼》是由著名作曲家楊青于1991年年底創作完成的,是一部具有典型代表的現代作品之一。1993年在全國管弦樂作品大賽中獲獎,1998年被臺灣第六屆民族器樂協奏曲大賽中指定為決賽必奏曲目。作品創作之初衷是盡可能開發笛子的演奏技巧及運用新的音樂語言。對于笛子演奏者來說,《蒼》在笛子的技術上、區域上、音域上都有很大的拓展,是一部具有挑戰性的作品。
《蒼》是一部運用傳統民間素材與現代的作曲技法相結合的作品,主要采用了對稱性以及復調性手法。作曲家將升高徴音以及升高商半音,形成具有濃郁地方色彩的音調。
樂曲以首調升徴、羽、宮、升商、角音為主。中間兩組(羽和宮以及宮與升商)都是小三度,頭尾兩頭(升徴與羽以及升商與角)都為小二度。b復調創作手法。第一部分樂隊以“塊狀結構”出現與笛子始終以線的形態表現形成了鮮明的對話,樂隊聲部的b羽調式與笛子聲部的f羽調式進行對位模仿。減縮再現部分笛子與雙簧管進行復調式對話。
由于湖南民謠、戲曲時常帶有升高徴音以及升高商音的特點,也時常還原徴音以及商音。因此在作品《蒼》中也采用了這種鮮明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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