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關于做好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12年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特制訂本復試工作細則。
一 、組織領導及監督
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由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組織。
二、復試基本要求
報考音樂學、音樂專業且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A類國家線的考生,按照1:1.5的差額比例確定復試資格名單,公平、公正地確定復試名單,并在學院網站和校研招辦網站公示。
三、復試時間及地點:
1. 報到時間:4月13日早7:30,地點: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音樂學院研究生辦公室A216室;
2. 外語筆試時間:4月13日上午8:30—10:00 ,地點:音樂學
院(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3. 專業理論與技能的考試時間:4月13日上午10:30 –12:30;
下午:1:00—3:00地點:音樂學院(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4. 面試時間:4月13日下午3:30 地點:音樂學院(具體教
室另行通知)。
四、體檢
時間:4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
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校醫院。
要求考生體檢時需攜帶填寫好的貼有本人照片的體檢表(體檢表格在華師研究生處主頁下載),體檢費45元,自行到校醫院體檢。本校不接受校外醫院體檢報告或考生郵寄的體檢報告。
五、錄取
1.進入復試的考生,經復試其成績達到學校規定要求,方可錄取。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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