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以下簡稱《音樂課程標準》)和《2012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意見》的要求,結合初中音樂學科教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試說明。
一、命題原則
1.命題以《音樂課程標準》規定的內容和程度要求為依據,以現行使用教材為依托,以初中音樂教學的實際情況為基礎。
2.命題要有利于改進學生的學習和教師的教學,從而有效地促進學生的成長和教師的發展,同時有利于音樂課程改革的實施和深入發展。
3.命題要突出音樂學科的審美性特點,從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能力三個維度全面考查學生的音樂素養。
4.試題要體現科學性、基礎性、規范性、指導性、連貫性,不出偏題、怪題。
5.試題所在年級教學內容比例,七年級25%;八年級25%;九年級50%。
二、考試范圍
1.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版)
七年級上冊 第二單元 祖國頌歌
七年級下冊 第三單元 華夏古韻
第四單元 神州大地(2)――江河萬古流;
2.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版)
八年級上冊 第三單元 八音之樂
八年級下冊 第二單元 梨園擷英
第三單元 管弦和鳴
3.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版)
九年級上冊 第二單元 說唱天地
第三單元 西洋樂話
第五單元 環球之旅(5)――北美掠影
第六單元 冬之旅
九年級下冊 第一單元 光輝的歷程
第二單元 歌劇之夜
4.經典主題旋律范圍見《考試內容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