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天津市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專業考試、文化考試有關事項的說明
錄入時間:2012/3/14 2:51: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關于2012年天津市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專業考試、文化考試有關事項的說明
一、各招生學校在考生報名時指導考生填寫《2012年天津市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專業考試報名表》。本市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須在“報名編號”欄目中填寫本人信息采集時的考生號。非本市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小學畢業年級、非畢業年級學生、初中非畢業年級學生及外省市學生)須在“報名號”欄目中填寫按以下規則編制的號碼:
1.“報名編號”的編寫
“報名編號”的編排由12位阿拉伯數字組成,按從左至右順序排列。報名編號須嚴格按照下列規則編碼,且唯一,不得重復。具體編排方法是: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年份 招生學校 類 型 年級 順序號
第一至二位:“年份”代碼,例:12年填“12”
第三至七位:“招生學校”代碼,共5位
第八位:“招生類型” 代碼,藝體為“6”
第九位:“學生年級”代碼
“1”---小學一年級
“2”---小學二年級
“3”---小學三年級
“4”---小學四年級
“5”---小學五年級
“6”---小學六年級
“7”---初中一年級
“8”---初中二年級
“9”---初中三年級
“0”---其它年級
第十至十二位:“學生順序號”,共3位。
2.各招生學校在考生報名后按規定時間將報名情況匯總后分別報市中招辦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文化考試準考證的編排辦法(市中招辦編排):
文化考試準考證編排共6位阿拉伯數字,從左至右第1位為“年級代碼”,第2、3、4位為“考場代碼”,第5、6位為考生“座位代碼”。
三、藝術、體育類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招生專業考試、文化考試的考點設置、考場安排、考試、閱卷及成績登統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由市中招辦負責。
藝術類技工學校專業考試、文化考試的考點設置、考場安排、考試、閱卷及成績登統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