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師范學院2012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美術、音樂專業錄取規則
錄入時間:2012/2/24 0:42: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伊犁師范學院2012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美術、音樂專業錄取規則
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并作如下規定:
1.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2.按照擇優錄取、尊重考生個人志愿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并參加過我院組織的專業測試的考生。若省(市、自治區)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一志愿不滿,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3.按“高考文化總分達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術科考試成績和文化課成績的比例(6∶4)折合成總分排序,擇優錄取。
4.所有招生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學生進校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5.區外招生計劃如無法完成,調回新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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