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是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的,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 211工程”和“ 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
廈門大學位于廈門島南端,背依連綿起伏的五老峰,面臨碧波萬頃的東海。這里風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養藝術人才的優良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藝術學院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完備的教學設施,現有全職教師109名,其中教授26名,副教授28名。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創辦于1983年,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1986年獲準設立音樂學、美術學碩士學位授予點;2003年獲準設立藝術設計碩士學位授予點;2005年獲準設立藝術碩士(MFA)學位授予點;2006年開始招收藝術管理方向本科生;2008年開始招收文化創意與藝術管理方向研究生;2011年獲準設立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和設計學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點。學院各專業同時面向海外招收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僑學生。目前在校本科生1276名,在校碩士生305名。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依托廈門大學學科門類齊全的優勢,以學兼中西為基礎,以開發學生潛能為目標,在跨越式發展中建立交叉學科、特色學科,推動素質教育,培養既繼承優秀傳統又富于創新精神的高層次藝術人才。
一、招生計劃
(一)專業計劃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美術系2013年面向全國部分省份招收藝術類本科生。具體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院系 |
專業 |
方向 |
招生計劃 |
是否校考 |
備注 |
音樂系 (120人) |
音樂學專業 |
音樂教育方向 |
40人(其中福建20人) |
否 |
1.如我校在當地省份有投放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藝術管理方向招生計劃,考生可以進行兼報; 2.考生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只可報考其中的一個方向(樂器),不得兼報。 |
藝術管理方向 |
10 |
否 | |||
音樂表演專業 |
舞蹈方向 |
12 |
校考 | ||
作曲方向 |
2 |
校考 | |||
聲樂方向 |
11 |
校考 | |||
民樂方向(僅招收琵琶、二胡、揚琴、古箏、竹笛) |
11 |
校考 | |||
鋼琴方向 |
11 |
校考 | |||
鍵盤樂方向(鋼琴除外) (僅招收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 |
3 |
校考 | |||
管弦樂方向 僅招收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貝司);木管(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巴松);銅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打擊樂 |
20 |
校考 | |||
美術系 (140人) |
美術學專業 |
美術教育方向 |
40人(其中福建20人) |
否 |
若我校在當地省份安排兩個或兩個以上美術類專業招生,考生可以進行兼報。 |
藝術管理方向 |
10 |
否 | |||
繪畫專業 |
各方向(包括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 |
15 |
否 | ||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
各方向(包括視覺傳達、多媒體) |
45 |
否 | ||
環境設計專業 |
各方向(包括環境藝術、動畫) |
30 |
否 |
(二)分省分專業計劃安排
1.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查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招生計劃手冊。
2.我校藝術類各專業實行文、理科兼招。
注:因招生計劃數有限,我校藝術類專業可能在部分省份只招文科或理科考生。
二、 招生對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關本年度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報考規定的考生。
三、專業考試
(一)專業省統考
2013年我校美術類各專業全部采用各省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我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2013年我校音樂學專業(含音樂教育和藝術管理方向)全部采用各省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我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二)專業校考
1.校考對象:
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舞蹈、作曲、聲樂、民樂、鋼琴、鍵盤樂(鋼琴除外)和管弦樂等七個方向)各方向的考生。其中,民樂、鋼琴、鍵盤樂(鋼琴除外)、管弦樂只受理我校指定招收樂器的考生報考,除此之外的其它樂器考生,若參加校考,校考成績均為無效。
2.校考報名:
(1)符合藝術類招生報名條件和我校專業校考范圍的考生,可按我校所設考點規定的報名日期辦理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報名時須由考生本人持:①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②考生所在地高招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專業省統考本科合格證原件(專業省統考成績須達到各省本科合格線);③本人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張;
(2)報名時考生須認真填寫、確認個人有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高考考生號、高考科類、報考專業(方向)、畢業中學名稱、有效聯系地址和電話(含區號)等。
(3)在校考報名時暫時無法提供高考考生號的考生,如獲得我校專業校考合格資格,須于2013年3月15日之前以傳真的形式,將姓名、省份、高考科類、報考專業(方向)和高考考生號提供給我校藝術學院。
(4)凡因上述信息填寫錯誤或未按期提供信息所產生的影響錄取的后果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3.校考時間、考點和相關要求:
校考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附件一。
4.報考費
150 元 / 人(其中初試120元,復試30元)。
5.考生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省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我校頒發的專業校考準考證(均須原件)參加考試。
6.專業校考考試科目及內容:
音樂表演專業校考分初試和復試,其分值各按一定比例計入總分。
參加音樂表演專業校考的考生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專業名稱 |
初試 |
復試 |
聲樂、鍵盤(含鋼琴)、民樂、管弦樂方向 |
1.含聽寫和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其中,聽寫30分鐘,樂理90分鐘); 2.初試成績按20%計入總分。 |
1.按報考方向演唱(奏)(自備兩首曲目,從中自選或指定片段,考試時間限五分鐘;伴奏自備,僅可使用CD光盤伴奏。) 2.復試成績按80%計入總分。 |
舞蹈方向 |
1.含基本功;形體目測;技巧測試。 2.初試成績按25%計入總分。 |
1.含即興表演;自選舞蹈片段(考試時間限三分鐘;伴奏自備,僅可CD光盤伴奏。) 2.復試成績按75%計入總分。 |
作曲方向 |
1.聽寫和樂理(按30%計入總分); 2.和聲(按20%計入總分)。 |
1.旋律寫作(按指定主題或音型寫作,按20%計入總分); 2.歌曲寫作(據詞譜曲,按20%計入總分); 3.面試(按10%計入總分):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曲目一首;民歌或地方戲曲、曲藝演唱曲目一首;視唱。 |
7.我校專業校考將根據教育部要求劃定藝術類各專業校考合格線,合格生源與招生計劃之比原則上不超過4:1。專業校考成績和上線考生合格證可登錄我校考試中心網站(http://kszx.xmu.edu.cn)自行查看、下載,我校不再另行寄發。
8.港澳臺僑學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要求:(1)擬報考廈門大學音樂類專業的港澳臺僑學生,須在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考點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報名、考試安排與內地考生相同(詳見附件一),各音樂類專業合格線與內地考生相同,合格考生方可報考我校音樂類專業;
(2)擬報考廈門大學美術類專業的港澳臺僑學生,須于2013年2月底前向我校招生辦提出書面申請,我校將于2013年3月份在廈門大學另行組織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成績達到我校要求者方可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
四、 文化考試
考生均須在本人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本省組織的高考。
五、 志愿填報
1.所有省份報考我校美術類各專業的考生,如我校2013年在當地省份有安排美術類招生計劃,只需參加專業省統考,專業省統考成績須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方可填報我校美術類專業志愿。
2.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舞蹈、作曲、聲樂、民樂、鋼琴、鍵盤樂(鋼琴除外)和管弦樂等七個方向)的考生,須參加廈門大學組織的專業校考并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方可填報廈門大學音樂類專業志愿。若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組織專業統考,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的專業統考,且成績須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
3.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含音樂教育方向和藝術管理方向)的考生只需參加所在省份的專業統考,專業成績須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方可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愿。
六、 錄 取
學科類別 |
專業類別 |
錄取原則 |
備注 |
音樂類 |
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和藝術管理方向(福建省) |
根據省級招生部門以專業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按規定的比例折算確定的投檔成績,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及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除福建省外,其它省份音樂類專業錄取如果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我校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辦確定的投檔成績以及有關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
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和藝術管理方向(除福建省外) |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合格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進行綜合評價,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7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30%。 | ||
音樂表演專業 |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類本二線的65%的出檔考生中,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志愿和我校的專業校考成績,結合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
美術類 |
美術類各專業(福建省) |
根據省級招生部門以專業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按規定的比例折算確定的投檔成績,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及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除福建省外,其它省份美術類專業錄取如果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我校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辦確定的投檔成績以及有關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
美術類各專業(除福建省外) |
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合格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進行綜合評價,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1.美術學(美術教育方向和藝術管理方向):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7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30%。 2.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4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60%. |
注:我校基于各省投檔出來的考生,按以上錄取原則,進行擇優錄取。各省投檔方式以當地省級招生辦確定的原則為準。
七、 學 費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9360 元人民幣。
八、 監 督
廈門大學監察部門對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招生錄取進行全程監督。
九、 入學與復查
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十、 附則
1.對于在參加我校專業校考時,尚未明確能否取得專業省統考本科合格證的考生,若最終其專業省統考成績未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線,則取得的我校專業校考成績視為無效。
2.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所在省份專業省統考的考試專業類別必須是音樂專業、舞蹈專業和美術專業,不包括其它藝術類專業。
3.在音樂表演專業錄取中,對于本二線分為A、B線的省份,我校采用本二線A線的65%作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期間,個別省份尚未劃定本二線,我校采用本一線的55%作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
4.我校將在專業校考結束后及時網上公布校考成績和合格線。具體公布時間和查詢方式考生可留意廈門大學招生辦和考試中心網站的相關通知。
十一、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 0592-2188888 傳真: 0592-2180256
網址:http://zsb.xmu.edu.cn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電話: 0592-2184118 傳真: 0592-2184117
網址: http://kszx.xmu.edu.cn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 電話: 0592-2186822 , 2182165
傳真: 0592-2181499 郵編: 361005
網址: http://art.xmu.edu.cn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 電話: 0592-2182066 , 2181631
傳真: 0592-2182066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美術系 電話 : 0592-2188151 ; 傳真 : 0592-2186172
附件一: 2013 年廈門大學專業校考音樂表演專業考點一覽表
考點設置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考點地址、電話 |
北京城市學院 |
初定:2013年1月19-20日 |
初定:2013年1月21日-22日 |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 269 號 郵編: 100083 電話: 010 — 62321818 傳真: 010 — 62322686 郵箱: zhaoban@bcu.edu.cn |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 |
初定:2013年2月28日-3月1日 |
初定:2013年3月2日-3日 |
地址: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 郵編: 361005 電話: 0592 — 2182066 傳真: 0592 — 2181499 郵箱: ysxy@xmu.edu.cn |
注: 1. 初、復試時間安排以各考點的現場通知為準,我校將根據報考情況適當調整具體考試時間。 2. 作曲方向只在廈門大學考點舉行專業考試;音樂表演其它方向在北京和廈門考點都舉行專業考試。 3. 除作曲方向外,福建省的考生只能在廈門大學考點參加專業校考,北京市的考生只能在北京市考點參加專業校考。其余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我校設立的考點中就近選擇其中之一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凡重復報考,所有校考成績無效。 |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