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原則
1.經我校確認的藝術特長生必須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具體填報請咨詢當地考試院。志愿表上設置有“藝術特長生”類專欄的省份,須在此欄填報;無“藝術特長生”類專欄的省份須在全國高考志愿中第一批第一志愿填報,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在平行志愿第一批第一順序填報。
2.藝術特長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重點控制線但未達到我校在當地普通類招生投檔線(若該省進行模擬投檔,則以該省考試院提供的第一次模擬投檔線為準)者,可降低20分(江蘇考生降低10分)內錄取,但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3.藝術特長生其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普通類招生在當地投檔線以上,根據本人高考志愿及各專業分數線加10分(江蘇考生加5分)安排專業(其中報考所有創新班、理科報考建筑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卓越班)、城鄉規劃、風景園林、信息工程(卓越班),文科報考工商管理類、金融學的加分為5分,江蘇考生加3分),不受我校在當地招生分專業計劃限制,各專業錄取名額不超出我校預留各專業計劃數,如出現超出情況時,將按考生高考原始成績及志愿順序排序確定專業,同時各專業錄取保送生、自主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的總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招生人數的10%。
4.非美術類藝術特長生報考建筑學院各專業需加試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將參照當年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及考生高考志愿表,依據考生高考成績酌情調整專業。
5.美術類特長生錄取數不超過當年藝術特長生錄取總數的20%。
6.上述辦法將以教育部當年的最新文件規定以內的精神為準。
五、管理辦法
藝術特長生入學后兩周內,我校將進行專業復查考試。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注:藝術特長生測試成績不能代替各省統一組織的藝術特長測試成績,擬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市)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統一測試,合格者才能作為我校藝術特長生人選。
六、 本實施辦法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華南理工大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點擊進入)
附:藝術特長生考試流程圖
附:藝術特長生考試地圖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1號樓1216室本科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640
聯系電話: 020-87110737/87111502(招生辦)
020-87112733/87113419(藝術教育中心)
傳 真: 020-87111502
電子郵件:j2zb@scut.edu.cn
信訪電話:020-87110195 /22236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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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