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 河北大學
單位代碼: 10075
通訊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五四東路180號逸夫研究生教學樓216聯系電話: 0312-5079489
郵政編碼: 071002
聯 系 人: 徐亞清 劉沖
河北大學是河北省惟一的重點綜合性大學和“省部共建”大學,在國家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特殊的區域地位。學校前身是1921年法國耶穌會士創辦的天津工商大學,其后歷經天津工商學院、津沽大學、天津師范學院、天津師范大學等幾個時期,1960年改建為綜合性大學并定名河北大學,1970年由天津遷至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河北保定。2005年,河北省職工醫學院及其附屬醫院并入河北大學。學校設有28個二級學院,5個公共教學單位。擁有3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碩士點分布在除軍事學以外的十二大學科門類。擁有1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國家專業學位教育試點高校。擁有光學工程、化學、中國語言文學、哲學、歷史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新聞傳播學等7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覆蓋了哲學、文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等九大學科門類。學校教職員工達80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四分之一。現有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5500余人,長、短期留學生350名左右。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