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事項
(一)招生專業目錄上公布的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錄取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凡任選考試科目,考生必須在報名填報報考信息時注明所選科目,否則由我校指定。
(三)考生務必認真、詳盡、準確填寫通訊地址,通訊地址主要用于寄發準考證、復試通知及錄取通知書等,如因地址不詳而出現投遞失誤等問題,我校概不負責。
(四)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我校若無法從考生所在單位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本校不承擔責任。
(五)應屆本科生入學報到時須查驗本科學歷證書原件,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報考委培和定向培養的考生,在復試期間均需簽訂考生與我校及委托或定向單位三方共同遵守的協議書。
(七)持境外學歷證書報考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持軍校學歷證書報考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上述考生復試報考資格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九、聯系方式
華南師范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0574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20)85213863,(020)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網址:http://yjsy.scnu.edu.cn/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55號華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631
備注:以上各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表示該專業是自主設置的學科、專業
"☆"表示該專業是國家重點學科
"▲"表示該專業是省(區、市)或部委重點學科
華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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