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準考證
㈠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㈡報考我院的所有考生須在2013年1月3日至4日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我院研究生部進行考試資格審核。
八、考試:研究生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㈠初試
⒈初試時間:2013年1月5日至6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⒉初試地點:
⑴1月5日初試全國統考科目(政治、外語)的考試由遼寧省招考辦統一安排,具體地點及考場安排詳見準考證。
⑵1月6日初試業務課的考試在我院本部進行,具體地點及考場安排以我院研究生部網站通知為準。
⒊初試科目:
1月5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
1月5日下午 201英語一(滿分100分)
1月6日上午 業務課一(滿分150分)
1月6日下午 業務課二(滿分150分)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業務課考試科目及考試要求詳見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公布的《2013年擬招生計劃及考試科目》、《業務課考試范圍與要求》。
㈡復試
⒈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我院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確定復試名單。復試的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以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
⒉復試各科目的考試要求詳見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公布的《專業科目考試范圍與要求》。其中,外語科目的復試除聽說能力外,還須進行筆試。
⒊同等學力和跨專業的考生在復試前須進行加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加試科目詳見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公布的《2013年擬招生計劃及考試科目》。
⒋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
㈢考試紀律要求
⒈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⒉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⒊關于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