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系 |
音樂學院 |
專 業 方 向 | |||||
學科領域 |
音樂 |
1 |
聲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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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年限 |
三年 |
2 |
鋼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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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組
負責人 |
葉松榮 |
3 |
管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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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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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目標:
為文化部門、專業單位和團體以及社會培養適應經濟、文化和藝術事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藝術專門人才。藝術碩士專業學位(MFA)獲得者應具有高水平的藝術創作和表演技能、系統的專業知識、較高的藝術審美能力和較強的藝術理解及表現力,能夠勝任本專業藝術創作領域的各種藝術表現形式的藝術人才。 | |||||||
培養的主要內容(含方式、方法、要求、藝術實踐、創作實踐、論文工作安排):
1、根據培養目標,學制一般為三年,其中二年時間進行課程學習和藝術實踐,其余一年時間進行學位論文的撰寫、答辯工作。
2、以指導組集體培養為方式。以專業實踐為主,同時注重藝術理論的培養和藝術素養的提高,教學方法采用課堂講授與技能技巧訓練及藝術實踐相結合。
3、加強藝術創作實踐環節。藝術考察與實踐安排在學位課程學習之后,且根據專業方向進行作品展示。
4、學位論文寫作必須與藝術創作實踐緊密相聯,根據專業方向,結合作品展示,在對作品進行專業分析和理論闡述的基礎上完成。
5、導師指導研究生積極參加各種藝術實踐、展示、學術活動,培養研究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畢業之前至少有一篇的作品或論文在省級(含)以上電視臺、廣播電臺、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播出或發表;或其作品在省級以上(含)音樂家協會主辦的活動中展(演)。6、強調理論聯系實際,把思想教育與業務學習有機地結合起來,培養研究生關心時事、了解國情,積極參加公益活動,促進德、智、體各方面全面發展。 |
全日制攻讀藝術碩士專業學位(表演類&作曲類)研究生課程設置與教學計劃
福建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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