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從事音樂表演、創作的高層次、應用型高等專業音樂人才,具體要求如下:
1.具有較系統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基礎,并能指導自己的理論研究和藝術創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文化建設服務。
2.具有系統的專業知識,較高的音樂審美能力,較強的音樂理解力與表現力。注重創作表演技能的提高并兼顧藝術理論及內在素質的培養。
3.能用一門外語熟練的閱讀本專業的文獻資料;能熟練掌握計算機應用及信息檢索。
4.畢業后可在藝術團體和教育機構等行業從事創作、表演、教學等相關工作。
二、培養年限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
三、培養方式
1.采取導師負責與集體培養相結合的方式,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負責人,同時要求其他碩士生導師予以輔助和配合。
2.由研究生導師組織有關人員和研究生本人共同制定培養計劃,以推進研究生的個性化培養。
3.碩士研究生教學形式應靈活多樣,提倡采用研討班、專題式、啟發式等多種教學方法,把課堂講授、交流研討等有機結合,加強研究生的自主學習能力、科研創新能力的培養。
4.為提高學生藝術實踐水平,研究生應在第一、第二學年末進行專業考試,考試要求由各系的教研室制定。
5.要求研究生在第三學期修滿規定所需學分后,才有資格申請學位論文開題。
四、課程設置
研究生的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課程分公共必修課、主課、選修課,總學分不少于54學分。課程設置如下表:
課程、學分\學年、學期 |
第一學年 |
第二學年 |
第三學年 |
學分 |
總學分 | |||||
上 |
下 |
上 |
下 |
上 |
下 |
10 |
54 | |||
必修課 |
公共課 |
英語 |
2 |
2 |
||||||
哲學 |
2 |
2 |
||||||||
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論與實踐 |
2 |
|||||||||
主科 |
1.主科 |
2 |
2 |
2 |
2 |
2 |
2 |
16 | ||
2.學位論文寫作指導 |
2 |
2 |
||||||||
專業課 |
英語音樂原著導讀 |
2 |
2 |
16 | ||||||
作品分析 |
2 |
2 |
||||||||
音樂學論文導讀 |
2 |
2 |
||||||||
論文寫作 |
2 |
2 |
||||||||
選修課 |
參見《選修課目錄》 |
6 |
6 | |||||||
藝術實踐 |
參見《藝術實踐管理規定》 |
6 |
6 |
課程考核以論文、作品、演出、讀書報告、試卷等形式,成績采用百分制。
六、學位論文與學位音樂會的基本要求
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指導下由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論文的選題和所研究的內容應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并反映作者既有從事科學研究的工作,又有獨立擔負專門業務工作的能力。學位論文工作一般包括開題報告、論文預審、論文答辯和論文修改四個部分。
1.開題報告于第三學期初完成(具體要求見《天津音樂學院開題報告有關規定》)。
2.學位論文必須由導師認可簽字,并經過論文預審專家認定合格后,方可進入答辯程序。
3.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應舉辦兩場音樂會,論文篇幅不少于八千字。選題需與創作和表演實踐緊密相聯,論文選題可以音樂會中曲目為對象,內容從時代背景、藝術風格、作品分析、美學特征等幾個方面展開論述。要求資料翔實,有獨到見解。
4.學位論文具體格式參照《天津音樂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規范》和《天津音樂學院研究生畢業論文排版、裝訂格式要求》。
七、學位授予
參照《天津音樂學院碩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
天津音樂學院科研與研究生處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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