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更好地選拔高水平的音樂人才,在本院創作、表演應屆本科畢業生中實行專業課程免試制度。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祖國文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在學期間品行端正,無曠課、作弊行為,且未受過任何處分。
。3)各科成績的基本要求:
a創作、表演各方向在學期間專業主科成績平均達到90分以上,并且排名在本專業前10%以內;
b文化課平均成績達到78分以上;
c在學期間沒有重修、補考記錄。
。4)藝術創作、表演方向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在文化部認可的國際比賽、國家級專業比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在省部級比賽中獲得第一名的成績。
。5)專業免試僅限于該生本科就讀的專業方向。
。6)專業免試僅限于創作、表演學科,免試申請者僅限于報考專業學位。
二、推薦指標
在校本科生人數在180人以上的系,專業免試的推薦指標為2人;在校本科生人數在180人以下的系,專業免試推薦指標為1人。
三、加分方法
各系應在品學兼優的畢業生中擇優推薦。具體量化指標如下:
1.基礎成績:各方向以專業主科平均成績為基礎分。
2.學術、專業獲獎加分:參加文化部認可的國際比賽或國家級比賽獲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4分;三等獎,加3分。參加省部級比賽獲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不累計加分)。在本校認可的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論文1篇,加3分,在省級學術刊物公開發表論文1篇,加1分(不累計加分)。集體獎(3人以上)分值減半。
3.榮譽表彰:獲全國表彰,加3分;獲省級表彰,加2分;獲校級表彰,加1分(不累計加分);集體表彰(3人以上)分值減半。(不包括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等非本專業獎項)
獎項須經各系集體審議,報科研與研究生處核準后,方可按照上述標準加分。以上各項獎(或表彰)累計加分上限,不超過8分。
四、材料提交
1.《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碩士研究生專業免試申請表》。
2.兩位本學科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家的推薦信,推薦信須由推薦專家密封并在封口處簽字。
3.加蓋教務處、系部公章的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專業排名。
4.發表論文、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五、工作程序
1.應屆本科畢業生以書面形式向各系提出在本院繼續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申請書。
2.由系領導、教研室主任按照推薦指標,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名單,公示七天。沒有異議后,報科研與研究生處。
3.科研與研究生處對各系人選進行材料審核。
4.院長辦公會審議決定最終人選后,對人選進行公示。
5.被推薦人必須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性。如果失實,將取消其研究生入學資格。
該辦法的解釋,由科研與研究生處負責。
天津音樂學院科研與研究生處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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