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統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考生自行登陸云南招考頻道查詢打印,網址:http://www.ynzk.cn,我院不再寄發成績通知單。
六、復試
(一)在復試前學校將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另行通知,復試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三)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
(四)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五)教育部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七、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八、體檢
考生復試時統一到我院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參照《全國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對影響自己的學習、影響他人學習、生活的如傳染性疾病、先天性心臟病等不予錄取。
九、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招生單位要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