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13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藝術學院專業與學科特點,經研究,特制訂本工作細則。
一、組織領導
成立藝術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肖平
副組長:陳啟林
組員:徐曙峰、謝力榮、張燕燕、屈雅紅、張犇、周焱
秘書:才漪、劉俐彤、范學智
二、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尊紀守法,學習成績優良,身心健康。(校教字〔2005〕126號文件,第三條第一款)。
2.學生必須全部通過應修必修課程。
(二)按學院推免名額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學習成績突出,在年級、專業范圍內名列前茅,其成績要求為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得低于3.2(申請推薦到國防院所的學生,其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得低于3.0)。
2.在經學校認定的全國大學生學科競賽和科技創新設計競賽中獲國家級一、二等獎的學生(獲一等獎及以上獎勵的團隊取前三名,獲二等獎的團隊取前二名),且其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得低于3.0。
3.申請具有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潛質的學生(不占學院推免名額),須由兩名以上教授聯名推薦(其中一名應為擬接收該學生的教授),經校推免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其課程學習成績要求可適當放寬。申請者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符合下列分項要求之一,且學院綜合考核成績良好以上者:①入選國家級、省部級政府組織或權威機構和組織舉辦的各類藝術展(演)至少1次(團隊取前兩名,專業教師將學生排序推薦);②參加與專業相符的國家級、省部級設計競賽并獲獎;③參與或主持有較大影響的設計實踐項目2項以上。
(2)以獨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專著的,且學院綜合考核成績良好以上者。
4.申請推薦“支教專項”(不占學院推免名額)的學生,其前三年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0。
注1:以上各類展演、競賽必須有相應的證書原件,且以印章為準。
注2:合唱或群舞等集體表演獲獎不能作為單獨申報條件,但可作為排序條件。
注3:共同創作、設計的作品,排名前兩位有效。
注4:對于設計實踐項目、藝術展(演)、設計競賽、論文發表、著作出版分類分檔不明確或爭議的,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統一認定其是否符合條件。
三、推薦順序
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將根據學校下放的指標分配到各專業,凡申請以學院推免名額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按下列規則進行排序(由各系自行選擇排序方式)。
1.按學生前三年平均學分績點,在專業內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年所修課程平均績點如相同則按前三年必修課平均績點確認先后順序,如前三年必修課平均績點也相同,再按照前三年專業課平均績點排序,如再相同,再按照四級英語考試成績直至六級英語考試成績進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