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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
全國聯考科目為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四、復試
1. 復試時間:2013年4月份,具體時間以研究生處網上通知為準。
2.復試地點:廣西大學各招生學院。
3. 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可除外),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5、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6.考生需在復試階段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六、錄取
我校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業務素質、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1.非定向:培養費由國家負擔,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2.定向:培養費由國家負擔,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協議”。
3.自籌經費:培養費由個人負擔,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4.委托培養:培養費由考生或委托單位負擔,畢業后回委培單位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委托培養協議”。
在報名考試與錄取過程中,考生與簽約單位之間由合同產生的各類責任關系,由考生本人與簽約單位協商處理,與招生單位無關。對于定向、委托培養碩士生,須在錄取前與我校簽訂相應的協議書,非定向和自籌經費考生,錄取前須將人事檔案調至我校。
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復試合格分數線但沒有取得報考專業復試資格的考生,我校將與考生商量優先考慮其在校內相關專業進行調劑錄取,未被我校錄取且符合國家調劑政策的考生,我校將協助其調劑到其他院校,具體規程及要求屆時請登陸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查詢。
七、其他
1.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2.我校不提供往年專業課考試試題,亦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專業課考前輔導班,專業課考試大綱有關問題請直接與各學院聯系。
3.我校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用以獎勵(資助)學習成績優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4.考生在各階段應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處網頁(http://www2.gxu.edu.cn/yjsy/),我校會將各類有關的招生信息及時、詳盡地在網頁上予以公布!
5.對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騿挝,由考生學;騿挝唤o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其違規事實同時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
八、聯系辦法
單位代碼:10593
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路100號廣西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30004
電話:0771-3231243 傳真:0771-3232827
網址:http://www.gxu.edu.cn→管理機構→研究生處
廣西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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