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學院2012年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注意事項
錄入時間:2012/1/16 15:05: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一、考試地點和時間
每天上午8:00、下午2:00、晚上7:00分別開始考試,安排如下表:
組別 |
考試專業方向 |
考試時間 |
考場地點 |
考試安排 |
第一組 |
聲樂、器樂、鍵盤、音樂劇4個方向 |
2月3日開始 |
1號教學樓1102教室 |
4個方向混排,按專業測試號順序考試,具體考試時間見準考證。 |
第二組 |
模特、舞蹈、體育舞蹈3個方向 |
2月3日開始 |
音樂學院形體訓練房 |
各方向均單獨考試,按模特、舞蹈、體育舞蹈順序依次考試。
模特方向按專業測試號順序考試,具體考試時間見準考證;
舞蹈、體育舞蹈2個方向的考試時間以2月3日上午10:00在學校南大門和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wfu.edu.cn)同時公布的專業考試時間安排為準。 |
第三組 |
播音與主持、編導2個方向 |
2月8日開始 |
1號教學樓1102教室 |
各方向均單獨考試,按播音與主持、編導順序依次考試。
播音與主持方向按專業測試號順序考試,具體考試時間見準考證;
編導方向的考試時間以2月8日上午10:00在學校南大門和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wfu.edu.cn)同時公布的專業考試時間安排為準。 |
說明:為方便考生及家長來校參加考試,我校將在2號教學樓二樓設立家長休息室和考試協調聯絡處。
二、各專業考試科目及所占分值
專業考試總分為750分,考試時均以百分制打分,計算總分時按比例折算;考試于報名結束次日開始進行,考生按專業方向分為三組進行考試。各專業方向具體考試科目及所占比例如下:
考試地點 |
考試分組 |
專業
方向 |
報考專業 |
考 試 科 目 |
說明 | ||
主項 |
副項 |
其他 | |||||
1號教學樓
1102 |
第一組 |
聲樂 |
音樂學
音樂表演 |
聲樂
70% |
器樂、鍵盤、舞蹈三選一10% |
視唱10%、模唱10% |
視唱用五線譜 |
器樂 |
音樂學
音樂表演 |
器樂
70% |
聲樂、鍵盤、舞蹈三選一(報考音樂學者副項必須是聲樂)10% |
視唱10%、模唱10% | |||
鍵盤 |
音樂學
音樂表演 |
鍵盤
70% |
聲樂、器樂、舞蹈三選一(報考音樂學者副項必須是聲樂)10% |
視唱10%、模唱10% | |||
音樂劇 |
音樂表演 |
聲樂或舞蹈二選一分別作為主項和副項,主項占50%、副項30% |
視唱10%
朗誦10% | ||||
音樂學院形體訓練房 |
第二組 |
模特 |
舞蹈學 |
形體和走臺80%、朗誦10%,才藝表演10% |
走臺須穿泳裝 | ||
舞蹈 |
舞蹈學
音樂學 |
舞蹈
70% |
聲樂、器樂、鍵盤三選一(報考音樂學者副項必須是聲樂)10% |
舞蹈基本技能技巧20% |
|||
體育舞蹈 |
舞蹈學 |
面試和指定動作40%、成套動作60% |
自找舞伴 | ||||
1號教學樓
1102 |
第三組 |
播音與主持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新聞播報40%、才藝表演30%、面試和上鏡30% |
上鏡使用專業考試同期錄像 | ||
編導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話題評述50%、才藝表演30%、現場提問20% |
說明:才藝表演科目可從舞蹈、聲樂、器樂、鍵盤、曲藝等項目中任選其一。
三、關于考試科目的幾點說明:
1、聲樂為主項的考生,準備兩首原調歌曲,由評委指定一首演唱。
2、以器樂、鍵盤為主項的考生,要求曲目與練習曲水平難度相當。
3、以舞蹈為主項者,要求具備專業舞蹈的技術與功底,有較好的身段和形象,能完成專業舞蹈曲目或較大型、中等難度的舞蹈片斷。
4、考生自備錄音帶(A面第一首)或cd光盤(第一首或支持數字選擇樂曲),其中舞蹈、音樂劇或才藝表演的要求時間在3分鐘內。
5、視唱和模唱試題由考生一次抽簽確定。視唱用五線譜,要求音準、連貫,唱名法不做具體要求;模唱試題由工作人員彈奏后,考生進行復唱。
6、朗誦內容為自選詩歌、散文等短文,時間不超過1分鐘。
7、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專業的面試和上鏡科目考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為不合格考生。
四、專業考試注意問題
⑴考生參加專業考試,必須持學校《專業考試準考證》、《報考證》、身份證“三證”原件(證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準入場)在規定考試時間40分鐘前(如上午8:00開始專業考試,則7:20前)按時到達指定考場前排隊,由工作人員帶隊入場。
⑵入場前,由工作人員核對身份后填寫《考生報名登記表》(須考生本人填寫,并貼一寸照片1張)。沒有按時到達考場確定考試順序者,按棄考處理;考生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與我校藝術考試協調聯絡組(2號教學樓二樓)聯系。
⑶專業考試入場時,工作人員查驗考生證件、身份無誤后,組織考生填寫《專業考試打分單》,然后由工作人員填寫《專業考試登記表》、編寫臨時編號并填寫在打分單上。
⑷考試用鋼琴由學校提供,其他考試用品如服裝、樂器、伴奏磁帶或光盤等自備。伴奏教師由我校統一安排,伴奏費在考前統一收取,考生不準自帶伴奏人員;考生考試前須提前將歌譜送交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