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多芬的《第四號小提琴奏鳴曲》奏鳴曲,OP.23,A小調,呈獻給富利斯(Morita Von Fries)伯爵。富利斯是當時貴族中最著名的音樂愛好者,其府邸沙龍曾是維也納音樂交流的中心。這首第四號問世時,與第五號共同編號為23,后來才分開編號。這首作品大約作于1800年,共3個樂章:
1.急板,A小調,奏鳴曲式。呈示部中對位法式的三聲部處理極有特色,發展部把呈示部出現的動機小間主題或間奏,巧妙地結合構成大發展部。
2.諧謔的行板,速度轉快,A大調,奏鳴曲式,這是慢板與諧謔的結合,發展部兩個主題動機巧妙結合,不停地轉調而推向發展。
3.很快的快板,A小調,自由擴大的回旋曲式,其中分為3部分:第一部分為小型回旋曲,第二部分為圣詠形態,主題以變奏化反復,第三部分回旋主調以主調出現,第二主題以A小調呈示,再以回顧各主題作為尾奏。
740)this.width=740"> 日木,羌族棰擊膜鳴樂器。又稱羊皮鼓。漢稱羌鈴鼓或羌族手鼓。流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