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考注意事項
考生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對違反我校報考規定、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復試、錄取資格!
五、初試
時間: 2012年1月7日-8日
地點:由考生報名時選擇的報考點確定并通知考生。
六、復試
復試時間:大約安排在4月中下旬,對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我辦將發函通知(或電話通知),并在網站上予以公布。
復試相關事項:復試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業務課筆試、面試、同等學力加試(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可不加試)等內容。復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為1:1.2。復試成績不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名次將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排定,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初試成績為考生各門初試成績之和。
七、錄取
錄取工作約在5月下旬結束。錄取類別包括非定向、定向、自籌經費、委托培養等兩類。擬錄取為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分別簽定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協議書并需繳納培養費。今年一志愿報考我校專業學位被錄取的考生將有80%者可享受公費(MBA、MPA除外)。
八、學費、學制及學習形式
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學制為3年(MBA、MPA學制2-4年)。MBA、MPA、藝術碩士學費為3.6萬元,其他專業學位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