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當年錄取工作規定,根據下達的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否則不予錄取。
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考試作弊的在職人員要通知考生本人所在單位。
八、其他
(一)現有工作的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工作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無法簽訂定向(委托)培養協議或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考生報考時必須填寫所報考的學院、專業、研究方向、應試科目的代碼及名稱,并保持一致。如出現相關內容不一致,則由我校指定參加應試科目。
(三)報考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英語語種考生,除翻譯碩士和漢語國際教育碩士、藝術碩士(美術)外,其外語考試科目均指定為“英語二”。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相關規定辦理。
(五)未盡事宜請與哈爾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哈爾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的相關信息都將在哈爾濱師范大學研究生學院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網址:http://web.hrbnu.edu.cn/yjs/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