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打印準考證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我校不再寄發《準考證》(報考上表所列兩個學院的4個專業的考生除外,仍由我校寄發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五)考試時間地點
2012年1月7日至8日,具體以準考證上安排的時間、地點為準。
四、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于2011年4月初公布。復試時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復試。 復試分為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部分學科(專業)組織進行]、面試、思想品德考核。 五、調劑 各專業(領域)是否需要調劑,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在復試前公布,屆時考生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六、體檢 體檢工作安排在我校校醫院,在復試階段進行。 七、錄取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我校復試文件,確定的擬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審批(預計6月份)合格后再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考生須知
■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 我校2012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1740名,具體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計劃數為準。各學院及各專業(領域)實際錄取人數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報名考試情況作調整。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 原則上不接受跨學科同等學歷考生報考。
■ 同等學歷考生在復試時需加試初試以外的本科階段主干課兩門。
■ 聯系方式:
無錫市高校招生辦公室(無錫市解放東路866號, 聯系電話:0510-82705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