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調劑
(一)報考我校且達到學校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滿足國家調劑政策及相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的條件下,可調劑到相應專業參加復試。
(二)接收報考外校考生調劑的具體實施辦法與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關規定為準。
七、錄取
(一)學校將根據考生初試與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及身心健康狀況,綜合考慮,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其中,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會計碩士和工程碩士中的軟件工程、項目管理領域統考生只能錄取為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參加單獨入學考試考生錄取類別只能為委托培養。
(三)擬錄取為定向、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培養協議書。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調檔審查。不簽訂協議或檔案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我校在博士學位授權專業實行碩博連續培養制度。通過考生自愿報名,學校擇優選拔,部分優秀新生可被錄取為碩博連續培養研究生。
八、獎(助)學金
(一)凡錄取為我校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學校規定的基本學習年限內的培養費。
(二)錄取為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入校后均享受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助研”獎學金。
(三)我校設有20余種獎學金,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用以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獎勵金額10000元/生。
(四)學校設立優秀生源科研啟動金,對畢業于國內高水平大學的統考生將擇優給予特別獎勵。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