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繳費、照相
考生須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報考點辦理有關手續,出示身份證件,憑報名號繳納報名費、照相,并校對信息。報考點會初步核對考生的報考資格。考生報考資格的最終審核工作在復試時進行。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招生單位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考試。
(三)有關說明
全國統考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定。211翻譯碩士英語、333教育綜合、334新聞與傳播專業綜合能力、346體育綜合、347心理學專業綜合、354漢語基礎、357英語翻譯基礎、440新聞與傳播專業基礎、445漢語國際教育基礎、448漢語寫作與百科知識由我校自主命題,但考試大綱由相關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制定(可在我校網頁上下載)。其他考試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參考書目見下面的專業目錄。業務課、復試科目、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參考書目的有關事宜,如有疑問請與我校相關學院聯系(聯系電話詳見專業目錄);所有參考書目各地書店均有銷售,我辦一律不辦理郵購。
為方便聯系,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姓名),通訊地址須在2011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訊地址須詳盡、準確,如因地址不詳而出現投遞失誤等問題,我辦概不負責!
報考的具體辦法請直接向各報名點查詢!
四、報考注意事項
考生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對違反我校報考規定、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復試、錄取資格!
五、初試
時間: 2012年1月7日-8日
地點:由考生報名時選擇的報考點確定并通知考生。
六、復試
復試時間:大約安排在4月中下旬,對符合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我辦將發函通知(或電話通知),并在網站上予以公布。
復試相關事項:復試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業務課筆試、面試、同等學力加試(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可不加試)等內容。復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為1:1.2。復試成績不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名次將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排定,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初試成績為考生各門初試成績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