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階段。
1.初試
(1)初試時間:2012年1月7日至1月9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9日進行)。
(2)我校初試科目中有以下全國統考科目,全國統考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定。
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204-英語二、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11-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313-歷史學專業基礎。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組織命題。
2.復試
(1)復試時間:一般在4月初。具體時間屆時將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
(2)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等,進一步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3)復試比例及權重:一般實行差額復試,初試、復試權重等由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在復試前確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5)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無論何時發現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四、體檢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