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浙江藝術職業學院
二、校址:杭州市濱文路518號
三、院校性質:國有公辦
四、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音樂類、影視表演類、舞蹈類專業計劃招生合計161名,具體分專業計劃安排如下:
(一)影視表演類:1、影視表演 25名;2、表演藝術(演藝方向)18名
(二)音樂類:1、音樂表演81名(其中聲樂方向22名,招美聲、民族、通俗;中國樂器方向22名,招二胡、琵琶、阮、古箏、揚琴、笛子、笙、嗩吶、打擊樂等;管弦樂器方向5名,招小提琴、大提琴、長笛、打擊樂、西洋樂器等;鍵盤樂器方向22名,招鋼琴、雙排鍵、鋼琴調律;流行音樂表演與制作方向10名,招電吉它、貝司、鼓、薩克斯、鍵盤等)
(三)舞蹈類:1、舞蹈表演22名(男5女17);編導(少兒音舞方向)女15名。
五、報考條件和辦法
(一)凡已辦理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校或高職(單考單招)招生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年齡不超過23周歲,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報考:
1、參加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樂、舞蹈、影視表演類等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省統一劃定的合格線以上;
2、近三年在縣(含)級以上文藝演出中獲三等獎以上;
3、社會藝術考級(聲樂、樂器、舞蹈)取得五級(含)以上證書;
4、具有就讀學校出具的專業成績優良證明。
(二)符合條件的考生憑身份證、高考報名證(或提供有效序號)及有關證明材料(須查驗原件)于4月1日—13日在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網上報名,4月14—15日至浙江藝術職業學院現場確認,每個考生限報二個專業,每專業考務費110元。
六、考試與評分
(一)專業考試內容、分值
1、影視表演、表演藝術專業(演藝方向)
(1)表演:即興小品、唱歌等;
(2)語言:朗誦詩歌(散文、寓言、臺詞均可);
(3)形體:舞蹈、體操、武術、身段動作均可;
(4)才藝展示
2、音樂表演專業
(1)專業測試:聲樂方向演唱自選歌曲一至兩首,朗誦詩歌或散文(片段);鍵盤及器樂方向演奏自選樂曲一至兩首;
(2)視唱練耳:a、音高模唱(包括旋律音程組、和聲音程與和弦模唱)b、音程、和弦構唱 c、旋律、節奏模唱 d、視唱(一個升、降號以內各調的線譜視唱或簡譜視唱)。
3、舞蹈表演、編導(少兒音舞方向)
(1)形體、形象等專業條件(身材形象目測、軟開度、彈跳力);
(2)自選舞蹈或形體動作表演;
(3)舞蹈動作模仿;
(4)音樂即興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專業);
(5)命題即興舞蹈表演(編導專業少兒音舞方向);
(6)音樂節奏測試。
以上各專業考試小項目時間均不得超過2分鐘,專業總分為250分。
(二)文化考試
文化考語文、歷史、英語三門,每門滿分各為150分。考試范圍參照《浙江藝術職業學院自主招生文化考試大綱》(可在學院招生網上下載或來院免費索取)。
(三)考試安排
4月16日考專業,4月17日考文化。
七、錄取規則
1、劃定專業分數合格線(一般相當于藝術類各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線),低于專業成績合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占30%計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分=專業總成績/2.5×0.7+文化成績/4.5×0.3;根據公布的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數,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2、綜合分保留一位小數。綜合分相同時,參考單科成績的順序為:專業總成績、專業主科目成績、文化成績;
3、兼報專業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方式錄取;
4、某專業(方向)考生人數少于該專業(方向)招生計劃的150%時,可以視情況不予錄滿,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可將多余計劃調至其它專業;
5、錄取后的考生須簽訂誠信協議,在網上予以公示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
6、考生不享受政策加分。
八、學費標準及助學辦法
學費為每生每學年78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200元(上級如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根據我院《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學年均能獲得1000-4000元不等的學院獎學金、6000元的國家獎學金、1500元的省政府獎助學金,家庭困難學生可按規定享受國家助學貸款和其它助學政策。
九、監督舉報辦法
本院鄭重承諾:在招考錄取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招生章程執行,實行陽光招生,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投訴舉報電話:0571- 87150194
十、聯系方式:
電話:0571-87150116 87150181(工作日) 18957132398(節假日) 傳真:0571-87150042
通訊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18號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郵編:310053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