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經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我院2011年五年制專科提前單獨招生錄取原則及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現將預錄取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 5月26日至6月1日下午17時止。
一、錄取原則
(一)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文化分和術科(面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二)各專業劃定文化分最低錄取控制線和術科(面試)成績入圍線。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1、英語教育和學前教育(英語)專業錄取時在文化分和術科(面試)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愿,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前教育(英語)專業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根據考生第二專業志愿,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音樂教育和美術教育專業錄取時設立專業志愿級差,專業志愿級差分為10分。專業志愿級差分的計算方法為:第二志愿報考考生的文化分減去10分,與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分排序,在文化分和術科(面試)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愿,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音樂教育(舞蹈)、表演藝術(音樂表演)和藝術設計(玉器設計與制作)專業錄取時設立錄取志愿級差,專業志愿級差分為10分。專業志愿級差分的計算方法為:第二志愿報考考生的文化分減去10分,與第一志愿考生按術科(面試)成績排序,在文化分和術科(面試)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所填專業志愿,按術科(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各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根據我院2011年五年制專科提前單獨招生考試情況,劃定文化分錄取最低控制線和術科(面試)成績入圍資格線。具體分數線如下:
專業 |
招生計劃 |
投檔比例 |
文化分錄取最低控制線 |
術科(面試)成績入圍資格線 |
英語教育 |
360 |
1:1.1 |
260.5 |
60 |
學前教育(英語) |
120 |
不設比例 |
240 |
60 |
音樂教育 |
60 |
1:1.2 |
184 |
60 |
美術教育 |
60 |
1:1.2 |
189 |
60 |
音樂教育(舞蹈) |
60 |
不設比例 |
105 |
60 |
表演藝術(音樂表演) |
60 |
不設比例 |
143 |
60 |
藝術設計(玉器設計與制作) |
60 |
不設比例 |
135.5 |
60 |
三、根據考試成績,2011年我院五年制各專業預錄取的最低分為:
專業 |
招生計劃 |
投檔比例 |
文化分錄取最低分 |
術科(面試)成績錄取最低分 |
備 注 |
英語教育 |
360 |
1:1.1 |
263 |
60 |
若文化分相同,則按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分和英語單科成績相同,則按英語面試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
學前教育
(英語) |
120 |
不設比例 |
240 |
60 |
若文化分相同,則按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文化分和英語單科成績相同,則按英語面試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第一志愿錄取103人。從第二志愿錄取17人。 |
音樂教育 |
60 |
1:1.2 |
193.5 |
60 |
若文化分相同,則按音樂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設立文化分專業志愿錄取級差,級差分為10分。第一志愿錄取55人,從第二志愿錄取5人。 |
美術教育 |
60 |
1:1.2 |
198 |
60 |
若文化分相同,則按美術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設立文化分錄取志愿級差,級差分為10分。第一志愿錄取54人。從第二志愿錄取6人。 |
音樂教育(舞蹈) |
60 |
不設比例 |
105 |
76.6 |
若術科成績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設立文化分錄取志愿級差,級差分為10分。第一志愿錄取47人,從第二志愿錄取13人。 |
表演藝術(音樂表演) |
60 |
不設比例 |
143 |
64.3 |
若術科成績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設立文化分錄取志愿級差,級差分為10分。第一志愿錄取35人,第二志愿錄取25人。 |
藝術設計(玉器設計與制作) |
60 |
不設比例 |
135.5 |
73 |
若術科成績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分設立專業志愿錄取級差,級差分10分。第一志愿錄取40人,第二志愿錄取20人。 |
如對公示預錄取名單有疑問,請以書面形式向我院監察審計處反映。反映情況時須用真實姓名,須有事實根據,不得惡意中傷和誹謗,凡以匿名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瘦狗嶺路463號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監察審計處收
郵政編碼:510640 聯系電話:(020)38458854
附件:2011年五年制專科提前單獨招生預錄取名單1.XLS
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