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晉元高級中學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錄入時間:2011/7/29 16:13: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2011年上海市晉元高級中學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為落實市、區體教結合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我校市級體育傳統項目人才的梯隊建設,健全和規范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體育局關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工作的意見》(滬教委體[2006]3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1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工作的若干意見》(滬教委基[2011]19號)和《2006年普陀區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普教辦[2006]39號)文件精神,特制訂《2011年上海市晉元高級中學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項目與人數
項目為游泳和田徑,人數為我校當年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總數的1%以內。
二、招生條件
1.符合本市中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現在正常參加業余體育訓練,并連續訓練兩年以上(運動員注冊滿兩年并持有參賽證),愿意在高中階段繼續參加業余體育訓練的全市范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綜合素質好,品德優秀,學習成績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自我管理能力并在游泳或田徑專項上具有特長的學生。
3.符合上述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方可獲得體育特長生報名資格:
(1)必須在相應學段獲得市教委、市體育局認可的市級以上正式的游泳或田徑比賽項目個人前3名的學生;
(2)獲得區縣教育局、體育局近兩年舉辦的區級正式游泳或田徑比賽項目個人第1名的學生;
(3)經區體教結合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審核小組測試認定的確有培養前途的體育苗子。
三、招生程序
1.4月25日前,學校成立由校長領導的“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市區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學校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并交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經審核通過后,4月27日前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示;成立領導小組指導下的招生評價小組,負責對學生的特長認定工作。
2.4月29日前,開展推薦、自薦。被推薦或自薦的學生到就讀學校領取《2011年普陀區體育特長生推薦自薦表》,一人一表,如實填寫,由就讀學校審核并加蓋公章后,統一送至我校。
3.5月6日下午13:30在我校第二會議室參加面試,面試合格者將憑通知于5月8日上午 9點在我校田徑場測試田徑專項,下午2點在普陀區游泳學校測試游泳專項。
4.5月9日,學校將擬錄取的體育特長生的推薦自薦表、相關證書復印件和匯總名單上報基礎教育科。
5.5月12日,由區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審核小組對我校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認定的擬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名單在其就讀學校、我校校園網(http://www.hsjy.pte.sh.cn)、普陀教育網和普陀區體育局網站集中公示。未經集中公示的體育特長生,我校將一律不以體育特長生的名義錄取。
6.5月中旬,填報志愿。經公示的應屆初三體育特長生必須將我校填入志愿表欄內的第一志愿,否則將不予錄取。
7.6月底,簽訂錄取協議。正式錄取前,按自愿的原則,我校與擬錄取的體育特長生簽訂“特長生錄取協議書”,保證其參加學校對口體育項目活動。否則,學校將取消其體育特長生資格,退回區教育考試中心。
8.7月,錄取工作。經審核通過具有體育特長生招生資格的學生必須參加上海市統一學業文化考試,然后由區教育考試中心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學生的考試成績和志愿進行投檔錄取。升學考試成績達不到我校錄取線,可適當降分給予擇優錄取,降分的原則控制在我校實際錄取分數線線下20分的范圍內。
以上日程安排,按需要可做適當調整。
四、招生咨詢
學校地址:上海市新村路2169號
郵政編碼:200333
學校網址:
咨詢電話:66097811—641、610;66091963(校辦)
附近交通:公交112、213、830路到終點站晉元高級中學站下車;公交517、766、937路到晉元高級中學站(萬泉路)下車;公交107、869路到真金路站下車;公交62、117、742、708、750、838路到同濟大學滬西校區站(原鐵道大學)下車。
五、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1.為加強對體育特招工作的領導和管理,使“體育特長生”招生選拔工作公平、公正,學校成立由王麗萍校長任組長的學校“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評價小組。學校“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將定期向普陀區教育局匯報進展情況,接受普陀區教育局的全程領導與監督,杜絕一切違法違規行為。
2.各初中學校、教練員及學生本人均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市教委要求的相關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和自薦工作,推薦或自薦材料必須屬實。如發現推薦或自薦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推薦生或自薦生的錄取資格。
3.嚴格按標準和程序操作,加強社會監督,認真做好公示工作,增強透明度。
上海市晉元高級中學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