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音樂學院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寶山區分考場通告
錄入時間:2011/7/26 9:14: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考級]
考 級 日 程
1、鋼琴、電子琴專業:考試日期:2011年8月7日 考場指定用琴:海曼鋼琴
注:單排鍵電子琴考生自帶樂器,考場只提供琴架
2、管弦樂、聲樂、打擊樂、吉他、語言表演專業:考試日期:2011年9月25日
注:考試內容:小提琴考級曲目報名時公布
聲樂專業:(美聲、民族、通俗、少兒聲樂):
考試要求:報考初、中級別者,演唱兩首歌曲(含規定曲目和相應程度的自選曲目各一首);報考高級別者,演唱三首歌曲(含規定曲目兩首和相應程度的自選曲目一首)。
伴奏:報考者原則上自行解決伴奏(考場提供鋼琴及放送磁帶及CD的設備)。規定曲目和自選曲目均按原調演唱。
3、民樂專業:考試日期:2011年10月23日
注:考試曲目報名時公布
4、試唱練耳、樂理專業:
培訓日期:預備級、初級:2011年8月8日-8月12日,13日復習、考試。
地點:復興路1260弄2號 錦秋路699號8區101
(13日第三、四課時為考試)
中 級:2011年8月15日-8月19日,20日復習、考試。
地點:復興路1260弄2號 錦秋路699號8區101
高 級:2011年8月22日至8月26日,27日復習、考試。
培訓時間:每課時45分鐘,共24課時,含考試時間。
注:不參加培訓的考生8月13日統一考試。
中級:8月20日統一考試。
高級:8月27日統一考試。
具體時間安排以網站公布為準。
考級時間起止: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其 它 事 項
1、考級證書發放
考級證書安考生報考時填寫的郵寄地址,采用以郵政掛號的方式發送,如遇郵寄地址變更請及時通知考級辦公室以避免證書遺失。
當年同時報考九級以上(含九級)專業考級和樂理考試的考生,如專業考級已通過,將待相應樂理成績合格后再發放專業證書;單樂理成績合格只發放樂理證書。
2、未辦理郵遞的考生
自取考級證書的時間為各專業證書發放之日起一個月后的考級辦公室領取,取證時請帶好考生準考證。
3、退費辦理
凡是在考級中成績未能合格或棄考者,將退還報考人證書制作費15元和郵遞10元,請務必攜帶報考人準考證和快遞發票辦理。
4、退費接待時間
接待期限為自發放相關專業證書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逾期接待時間每周四下午 2:00-4:00(法定假日除外)
5、考級證件補辦說明
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考級準考證、評分表、考級證書等與之有關的證件,如發生丟失請及時與上海音樂學院考級辦公室聯系進行補辦,補辦時請攜帶好報考人的有效證件和照片。補辦證件將按照以下標準收取工本費:
準考證工本費5元;準考證、評分表工本費10元;考級證書工本費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