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有關學校:
為推動學校體育藝術“2+1”項目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抓好學校課外體育訓練和學校藝術團隊建設,完善體育和藝術特長生的培養銜接工作,促進學生全面而富有個性的發展,經研究,決定今年部分初級中學繼續招收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現將招生工作意見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進一步發揮體育藝術招生工作機制對學校體育藝術教育發展的引領作用,積極探索初級中學特色發展,為體育藝術后備人才創造良好的發展條件,不斷提高我市學校體育藝術教育工作水平。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學生自愿、擇優錄取的原則。
三、招生學校
被確定為省、市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市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及經市教育局批準的部分特色辦學的學校可招收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招生學校要根據本校師資、設備和場地等條件,擇優招收報考體育、藝術優勢項目的學生,用以補充學校運動代表隊和藝術團隊。
四、招生項目及計劃
見附件1
五、報名條件
學生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報名:
(一)具有太原市六城區城市居民常住戶口;
(二)應屆小學畢業生,持有小學階段義務教育證書;
(三)在小學階段學業水平良好,綜合素質評價合格,體育、藝術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畢業生。優秀運動員還須身體健康,能堅持較大強度的運動訓練。
1.2009年4月—2011年5月期間獲得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以證書上加蓋的公章和秩序冊、成績冊為依據)的音樂類比賽個人項目三等獎以上及集體項目三等獎以上的骨干隊員。體育比賽個人單項前六名及團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
2.2009年4月—2011年5月期間獲得區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同上)的音樂類比賽個人項目一等獎及集體項目一等獎的骨干隊員。體育比賽單項前三名及團體前二名的主力隊員。
3.雖未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體育(足球、籃球、排球、無線電測向集體項目)比賽,但身體素質好或專項水平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學生,可由本人申請,所報學校審核認定,并經批準后可參加報名,報名人數比例應控制在本項目報名總人數的10%以內。
六、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7月21日至22日
2.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所學校的一個項目。如有違規,則取消其特長生錄取資格。
4.測試時間:7月24日。各招生學校必須在當天下午18:00前,按照招生計劃張榜公布預錄名單。
5.上報時間:7月25日各招生學校將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審核表(附U盤);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區級獲獎證書須同時提供秩序冊和成績冊的復印件并加蓋主辦單位公章);考生的原始成績單和專項排名順序表;戶口薄原件、復印件;小學階段義務教育證書原件、復印件等材料報送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備案。
七、測試辦法
1.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專項測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直屬(省屬)學校由各學校組織實施;區屬學校由所屬區教育局組織各學校進行專項測試工作。各招生學校于7月18日前將工作方案(包括:領導機構、測試內容、測試方法、評分標準、工作流程、考務安排、監督電話等內容)和安全預案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后,方可組織實施。(區屬各學校工作方案和安全預案由所屬區教育局審核蓋章后統一報送市教育局審核備案)
2.招生學校只可組織與特長項目相關的專項測試,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課考試,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將取消該學校招收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招生學校在報名測試期間必須設立公示欄,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的工作方案。要按照規定時間組織考生測試,依照招生計劃根據專業測試成績擇優確定預錄名單,并將預錄名單及測試成績在考試當天進行張榜公示,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4.招生學校要制定切實可行、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特長生測試辦法,必須全部外聘高水平的專業人員進行測試,每個專業類別測評人員不少于3人。評委名單要嚴格保密,嚴禁向外公布,違者以作弊論處。
5.招生學校在選聘評委時要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評委在評分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評分標準進行評分,并簽字確認,確保評分工作客觀、公平、公正。如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立即解除其評委資格,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6.招生學校在組織聲樂、器樂測試時必須采取現場“拉簾”的辦法,即考生與評委不見面的形式進行考試。
7.其它項目的測試必須采取全程現場錄像形式記錄考試情況,并存檔,以備核查。
8.每項測試成績記錄單為一式三份,一份由招生學校存檔,一份在各考點學校公示欄中張貼供考生核查成績,一份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9.測試內容、標準由各招生學校自定,以百分制確定成績。
10.各招生學校不得收取任何測試費用。
八、錄取辦法
各學校按照招生計劃依據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預錄名單(預錄學生專業測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按規定時間上報太原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備案。(區屬各學校預錄名單由所屬區教育局審核蓋章后報送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備案)
九、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的管理
1.各招生學校須與錄取的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簽訂《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培養管理協議書》,協議書各款項由招生學校根據自身要求制定內容。要加強對他們思想品德教育,積極為其學習和特長發展創造條件,為國家培養更多高水平的體育、藝術人才。
2.要成立運動訓練隊和學生藝術團。充分發揮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在日常體育、藝術教育教學活動中的作用,積極參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相關比賽和演出活動。
3.嚴禁以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名義錄取學生,入學后轉為普通類學生的做法。凡被錄取的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必須服從學校管理,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訓練(排練)、比賽(演出)。對無故不參加訓練(排練)、比賽(演出)者,學校有權按照所簽訂協議和相關規定做出處理意見。
4.市教育局將對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在校期間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情況實行全程監管和考核。根據各校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招生和培養情況,對達標和不達標學校進行招生計劃增加和核減。
各招生學校必須在每年6月15日前將在校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培養、獲獎、畢業升學等情況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備案。
十、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切實加強對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招生工作的領導。要健全工作組織機構,明確縣(市、區)教育局局長和校長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具體招生工作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分工到位,責任到人。要將工作方案做細做實,積極、穩妥、安全地組織好今年的招生測試工作。
2.要進一步加強參與招生工作人員的教育,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要選派政治思想好、作風正派、嚴守紀律、工作認真、業務能力強,且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同志參加相關工作。要采取與工作人員簽訂承諾書等辦法,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⑴嚴禁無證上崗;
⑵嚴禁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入考場;
⑶嚴禁擅自離崗串崗;
⑷嚴禁徇私舞弊,擅自更改考試原始成績記錄單;
⑸嚴禁權錢交易。
3.大力實施陽光工程,實行公示制度和監督機制。各學校測試現場要設立考風考紀接待處,自覺接受家長、群眾咨詢和社會的監督。要切實做到“四公開”,即:公開報名條件、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招生辦法、公開報名和錄取名單,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同時,在測試期間,市教育局將派出巡視組赴各招生學校進行巡視督查。并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及學生家長赴各考點進行監督檢查。
4.要高度重視考生安全工作,各招生學校考試場地要按考試項目實行分片和封閉式管理。各學校工作人員要維護好考場秩序,必須配備專業醫護人員,確保學生的安全。
5.要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現象的發生。對在測試、錄取等環節中缺乏誠信和違規違紀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規定,對有關人員嚴肅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手段報考或錄取的學生,一經發現,取消錄取資格。
市教育局舉報電話:4223097 4225970
附件:
1.太原市2011年初級中學招收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學校、項目及名額1.doc
2.太原市2011年初級中學招收優秀運動員和藝術團團員審核表1.doc
二○一一年 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