豎琴專業要求:練習曲一首、大型樂曲一首。
提琴制作專業要求:手工藝基礎(鋸、刨技術)。
⑷ 打擊樂專業要求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其他打擊樂樂器練習曲或樂曲一首(考場提供軍鼓一套,其它打擊樂器自理;特殊樂器自備)。
五、錄取原則
在名額規定的范圍內,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高低次序,擇優錄取。
六、學習計劃、學費標準及相關規定
1、在一學年內修讀專業主課滿4學分【按照院歷安排的授課周數,每周專業主課兩課時(作曲、指揮、音樂設計與制作專業限兩門改題;聲樂、管弦樂專業每周配伴奏一課時),每學期以2學分計】,并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獲得上海音樂學院進修結業證書。
2、學費標準
⑴ 指揮專業為16000元;
⑵ 作曲、音樂設計與制作為15000元
⑶ 聲樂、管弦樂、音樂戲劇專業為14000元;
⑷ 音樂學、音樂教育、鋼琴、民樂、現代器樂與打擊樂為12000元。
3、如另需選讀其他課程(選讀課程形式為集體課,每科每學期以2學分計,不得代替專業主課學分),必須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同意后按旁聽性質辦理手續,持旁聽證及學生證才能選讀該課程。可自由選擇是否參加該課程的期末考試,考試成績將計入學籍冊。
4、開學后兩周不報到者,視為主動放棄進修資格,學習期間不辦理中途休學。食宿自理。
上 海 音 樂 學 院
2011年4月
740)this.width=740"> 納格拉,清代史籍中稱哪噶喇、奴古拉,維吾爾族、烏孜別克族棰擊膜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