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和《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根據《省教育廳、科技廳、科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見》(蘇教基〔2008〕36號)的精神,加強學校體育藝術科技教育工作,推進我市中小學體育、藝術、科技特色學校建設,提升中小學生體育、藝術素養和實踐創新能力,為培養全面發展的體育藝術科技人才創造良好的環境,特制定《2011年南通市區特色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實施辦法》。
一、招生學校
經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批準的體育藝術科技特色學校,國家及省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江蘇省南通中學、江蘇省南通一中、南通市天星湖中學、南通市第二中學、南通市紫瑯中學、南通市啟秀中學;藝術:江蘇省南通中學、江蘇省南通一中、南通市第三中學、南通市天星湖中學、南通市啟秀中學;科技:江蘇省南通中學,江蘇省南通一中。
二、招生項目及計劃
(一)體育
1.項目:田徑、籃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棋類。
2.計劃:
南通中學:田徑(4人);排球(女6人);健美操(2人)
南通一中:田徑(4人);排球(男6人);籃球(男2人)
天星湖中學:田徑(5人);
南通市第二中學:足球(男、女10人)、田徑(5人)
南通市啟秀中學:棋類(5人)
(二)藝術
1.項目:聲樂、器樂、舞蹈、美術
2.計劃:
南通中學:聲樂、舞蹈、器樂: 5人
南通一中:聲樂、舞蹈、器樂:5人
天星湖中學:器樂:5人
南通市第三中學:聲樂、器樂、美術: 10人
南通市啟秀中學:器樂:5人
(三)科技
計劃:南通中學2人
南通一中2人
三、招生對象
市區應屆初中畢業生,確有體育藝術科技特長,學習成績優良,綜合素質第①②項必須合格,其他各項均在C級以上,且報考體育特長生的綜合素質④必須是A級,報考藝術特長生的綜合素質⑤必須是A級,報考科技特長生綜合素質⑥必須是A級。
獲得田徑、籃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棋類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或在初中階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參加由教育、體育部門組織的市級以上(含市級)田徑、籃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棋類比賽,獲得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田徑項目前三名的運動員;縣(市、區)級集體項目第一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第一名的運動員。
在初中階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參加由教育部門舉辦或教育部門參與舉辦的中小學藝術競賽,獲國家及省級個人三等獎以上、市級個人二等獎以上、縣(市)級個人一等獎以上;或獲國家及省級團體三等獎以上、市級團體二等獎以上、縣(市、區)級團體一等獎以上的學生。
在初中階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省級以上(含省級)科技類競賽榮獲個人一、二等獎,或個人小發明獲得國家專利。
四、招生辦法
1.招生學校根據本校體育、藝術、科技特色建設需要,由市教育局確定需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的人數(招生人數列入該校統招生招生計劃,人數不超過該校招生人數的3%),并通過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
2.特長生報名采用自薦和推薦的方法,可由學校推薦、本人持相關證件到有關學校報名。
3.符合條件者憑有關材料(等級證書、成績證明、比賽規程等材料的原件及相應的復印件)于2011年 5月31日前到招生學校報名(田徑、藝術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填寫《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登記表》(見附件)。招生學校審核報名資格(審核后將證明材料原件退還考生,復印件由審核人簽字附在登記表后)。招生學校初審后,于 6月2日前將登記表(連同考生材料)報送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基教處進行資格復核,復核后由市招辦向考生發放體育藝術科技專項測試通知書。
4.市教育局、市招辦及招生學校聯合組織專家考核組,根據考核測試標準和選拔程序,對考生進行體育藝術科技專項考核。考核內容:體育類(專項素質和專項技術),藝術類(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科技類(面試要點)詳見學校招生簡章。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測試通知書到指定地點參加測試。
5.市教育局、市招辦對專業測試合格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根據擇優錄取的原則按1:1.2的比例,科技特長生按1:1的比例向社會公示專業測試合格學生名單。
6.報考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的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市區中等學校招生考試。
7.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合格、中考成績達到中考總分的55%(足球50%、棋類80%)的考生,招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體育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缺額不予補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