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和《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根據《省教育廳、科技廳、科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見》(蘇教基〔2008〕36號)的精神,切實加強學校體育藝術科技教育工作,推進我縣中小學體育、藝術、科技特色學校建設,提升青少年學生體育、藝術素養和實踐創新能力,為培養全面發展的體育、藝術、科技人才創造良好的環境,特制定《2011年如東縣特色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實施辦法》。
一、招生學校
如東高中、栟茶高中、馬塘中學、豐利中學、雙甸高中、岔河中學、掘港高中。
二、招生項目及計劃
(一)體育
栟茶高中:田徑2人(田賽1人,徑賽1人)
馬塘中學:田徑3人(田賽1人,徑賽 2人)
豐利中學:田徑(徑賽)1人
掘港高中:田徑(跳高)2人
(二)藝術
如東高中:美術3人
栟茶高中:聲樂1人;器樂(民樂)4人
豐利中學:聲樂1人
雙甸高中:美術2人
岔河中學:美術2人
掘港高中:美術3人;器樂2人(鋼琴1人,二胡1人)
(三)科技
栟茶高中:2人
三、招生對象及條件
我縣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確有體育、藝術、科技有特長,學習成績良好,綜合素質第①②項合格,其他各項均在C級以上。其中報考體育特長生的綜合素質④必須是A級,報考藝術特長生的綜合素質⑤必須是A級,報考科技特長生綜合素質⑥必須是A級。
體育特長生報名條件:獲得田徑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或在初中階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參加由教育、體育部門組織的南通市級及以上田徑比賽,獲得前三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田徑項目前三名的運動員;縣級田徑比賽第一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田徑項目第一名的運動員。
藝術特長生報名條件:在初中階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參加由教育部門舉辦或教育部門參與舉辦的中小學藝術競賽,獲國家及省級個人三等獎以上、南通市級個人二等獎以上、縣級個人一等獎以上;或獲國家及省級團體三等獎以上、南通市級團體二等獎以上、縣級團體一等獎以上的學生。
科技特長生條件:在初中階段(2008年9月1日~2011年5月31日)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省級及以上科技類競賽(省“金鑰匙”獎必須是江蘇省組織的現場競賽)榮獲個人一、二等獎,或個人小發明獲得國家專利。
四、招生辦法
1.招生學校根據本校體育、藝術、科技特色建設需要,由縣教育局確定需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的人數(招生人數列入該校統招生招生計劃,人數不超過該校招生人數的3%),并通過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
2.特長生報名采用自薦和學校推薦的方法,可由學校推薦、本人持相關證件到有關學校報名。每位學生只能自薦為一所學校的一個項目。
3.符合條件者憑有關材料(《如東縣特長生招生登記表》、等級證書、成績證明、比賽規程等材料的原件及相應的復印件)于2011年 5月25日前到意向報考的招生學校報名。招生學校審核報名資格(審核后將證明材料原件退還考生,復印件由審核人簽字附在登記表后)。招生學校初審后,于 5月26日上午將登記表(連同考生材料)、初審合格特長生匯總表(字段為:姓名、性別、初中畢業學校、考生號、報考專業、子項、身份證號、備注,文本稿加蓋學校公章,電子稿通過K12發普教科信箱)報送縣教育局普教科進行資格復核,復核后由縣招辦向考生發放特長生專項測試通知書。
4.縣教育局及招生學校聯合組織專家考核組,根據考核測試標準和選拔程序,對考生進行專項考核。考核內容:體育類(專項素質和專項技術),藝術類(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科技類(面試要點),詳見學校招生簡章。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和測試通知書到指定地點參加測試。
5.縣教育局、招辦對專業測試合格的特長生,根據擇優錄取的原則按1:1的比例向社會公示專業測試合格學生名單。
6.報考特長生的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南通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
7.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合格的學生,中考成績加100分投檔錄取報考學校統招生(缺額不予補錄)。
8.藝術、科技特長生專業測試合格學生,中考成績加30分投檔錄取報考學校統招生(缺額不予補錄)。
9.被錄取的特長生,一律納入統招計劃,按統招生標準收費。
10.凡特長生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志愿填報時必須將意向報考的特色學校統招生作為第一志愿,否則特長生資格無效。
五、有關要求
特色學校招收特長生,是尊重學生個性發展、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加快學校特色建設、促進普高多元發展的重要措施,對深化招生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具有重要意義。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與管理,嚴禁徇私舞弊。對違反本辦法要求的招生學校將取消招收特長生的資格。對違反本辦法的工作人員,將給予紀律處分。對弄虛作假的考生,即取消錄取資格。學校要在學生中廣泛宣傳,調查摸底,確保每個考生都知曉,每個符合條件的考生都積極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