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開展學校體育和藝術活動,不斷提高我區學生體育和藝術水平,為國家培養體育和藝術后備人才,今年我區小學將繼續實行體育和藝術特長生推薦升學的辦法。現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11年廣州市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穗教基教〔2011〕2號)和《關于二〇一一年廣州市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穗教體衛藝〔2011〕7號)的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為加強對初中特長生招生工作的規范管理,體現初中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確保我區初中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2011年越秀區初中特長生招生方案》,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生學校
我區轄內2006—2009年度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2009—2012年度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部分體育、藝術項目設點學校。
二、招生指標
(一)特長生的招生人數(詳見附件3)
(二)各學校未完成本校招生指標,剩余學位用于招收第二批電腦派位生。
(三)特長生一經錄取,視為學生本人自愿放棄英語特色生、對口直升生、第一批電腦派位生和第二批電腦派位生資格。
(四)各有關招收初中特長生的中學要嚴格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指標招生,不得超指標、項目和范圍擅自招生,也不得缺招計劃項目。
三、報考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廣州市常住戶籍和具有我區正式學籍的公辦小學畢業生(含經批準的政策性照顧借讀生)。
2.經我區教育局審批,已取得我區本市返區生資格并具有我區第二批電腦派位生資格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二)體育特長生報名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09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獲得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含市教育局委托廣州市學生體育藝術教育協會承辦的),廣州市級以上(含市級)小學生體育比賽前六名(含集體項目)。
2.2009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獲得越秀區小學生體育比賽各項目(含集體項目)前三名。
3.2009年,獲得越秀區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全區單項(含接力項目)綜合成績排名前三名。2010年獲得越秀區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全區單項(含接力項目)成績全區排名前三名。
4.2010—2011年,獲得越秀區小學生田徑精英賽各單項前三名。
5.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等級證書。
(三)藝術特長生報名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藝術比賽中獲器樂、舞蹈、聲樂、語言藝術、美術、書法等項目,獲得市級三等獎以上的個人或集體項目骨干獲獎隊員。參加中國舞蹈家協會主辦的全國“小荷風采”少兒舞蹈比賽獲銅獎以上,參加國際奧林匹克合唱比賽獲銅獎以上,以及區教育局認定的其它大型國際比賽獲銀獎以上的獲獎隊員。第十六屆廣州亞運會組委會部門專項組織的藝術賽事獲得三等獎(銅獎)以上。
在區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相關活動中獲得區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的學生。
骨干獲獎隊員的認定必須由畢業學校或市少年宮、本區少年宮提供其獲獎資料且是骨干隊員的書面證明材料,由學校或市少年宮、本區少年宮出具證明,加具公章,才能辦理報名手續。
凡民間組織開展、沒有教育行政部門參與舉辦的藝術活動不給予資格認定。市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藝術比賽項目和獲獎等級參照《關于二〇一一年廣州市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穗教體衛藝〔2011〕7號)的精神(見附件1)。此外,根據市有關精神,以下項目可認定報名資格:
1.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藝術比賽項目和獲獎等級參照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