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辦法
1.我校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由市教育局確定招收人數,招生人數列入我校統招生招生計劃,人數不超過我校招生人數的3%。
2.我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實施招生方案。
3.特長生報名采用自薦和推薦的方法,可由學校推薦、本人持相關證件到我校報名。
4.符合條件者憑有關材料(等級證書、成績證明、比賽規程等材料的原件及相應的復印件)于2011年 5月31日前到我校報名(田徑、藝術各學校不得兼報),填寫《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登記表》(見附件)。報名時,我校將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 6月2日前將登記表(連同電子文檔)報送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基教處進行資格復核,復核合格后由市招辦向考生發放體育藝術科技專項測試通知書。
5.市教育局、市招辦及我校聯合組織專家考核組,根據考核測試標準和選拔程序,對考生進行體育、藝術、科技專項考核。考核內容:體育類(專項素質和專項技術),藝術類(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科技類(面試要點)。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測試通知書到指定地點參加測試。
6.市教育局、市招辦對專業測試合格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根據擇優錄取的原則按1:1.2的比例,科技特長生按1:1的比例向社會公示專業測試合格學生名單。
7.報考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的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市區中等學校招生考試。
8.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合格、中考成績達到中考總分的55%的考生,招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體育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缺額不予補錄)。
9.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合格、中考成績達到中考總分的80%的考生,招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按藝術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缺額不予補錄)。
10.科技特長生面試合格、中考成績達到中考總分的85%的考生,招生學校予以錄取(缺額不予補錄)。
11.被錄取的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一律納入統招計劃,按統招生標準收費。
12.凡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填報的第一志愿必須是意向報考的體育藝術科技特色學校,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其它注意事項
1.我校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工作相關信息、通知將通過我校網頁及時發布,申報及獲得報考資格的學生應注意查閱我校相關網頁,并根據我校要求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及其所在中學、推薦人等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屬實、齊全。凡發現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隨時取消其錄取資格,同時保留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權利。
3.本簡章依據南通教育主管部門已頒發的有關文件制訂,具體實施按當年南通教育主管部門制訂的相應政策執行。
4.本招生簡章由江蘇省南通第一中學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 0513- 85058232、85058231 姚老師
網址: http://www.jsntyz.edu.cn/ E-mail: jsntyzjwc@163.com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