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青島市教育局普通中學體育藝術特長生特長班招生辦法(試行)》(青教通字〔2011〕16號)要求,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同時根據每個學生的興趣、愛好培養合格加特長的學生。我校決定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
一、招收專業:藝術類(含音樂、美術)、體育類(含科技)
二、招生區域:李滄區域
三、招生計劃:共招收20名。
四、報名條件
要求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在小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為合格。并能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藝體活動,李滄區在籍、在校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1、藝術類(含音樂、美術)
(1)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學生藝術類競賽,集體項目或單項比賽獲國家級優秀獎、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區級一等獎以上。(須有學校證明和組織評獎部門的證明)。
(2)參加省教育廳藝術教育委員會、市教育局藝術教育委員會組織的音樂、舞蹈藝術(業余)考級,獲得6級(含6級)以上的學生。
(3)除音樂考級規定科目外的其他樂器,具備相當于6級以上水平,在學校確實發揮了文藝骨干作用的學生(須有畢業學校推薦證明和近三年相關專業的標志性成果)。
(4)其他藝術特長特別突出的學生(須有畢業學校推薦證明和近三年相關專業的標志性成果)。
2、體育類(含科技)
(1)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學生體育競賽,集體項目或單項比賽獲國家前十六名、省、市前八名、區前三名的畢業生。(均須提供組織部門成績證明等)
(2)其他體育項目成績特別突出的學生(須有畢業學校推薦證明和近三年相關專業的標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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