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教委《關于2006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文藝特長生的工作意見》(滬教委體[2006]2號)和普教辦[2007]43號《2007年普陀區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2010年上海市晉元高級中學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的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人數:我校今年招生總數的2%以內
二、招生項目:管樂、舞蹈、聲樂等
三、招生范圍:在普陀區報名參加中考的有文藝特長的優秀應屆初中畢業生
四、招生對象基本條件:
2010年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綜合素質好(包括思想品德突出、獲市“三好”稱號、校學生干部),學習成績優良,身心健康,具有自我管理能力并在藝術專項上有特長的學生。
五、招生程序:
1、報名:2010年5月6日前,學生通過晉元高級中學校園網(http://www.hsjy.pte.sh.cn)下載并填寫《晉元高級中學藝術特長生報名表》,將表格以及有關材料(復印件)送至我校校辦。
2、審核材料:學校文藝特長生招生領導小組按照公示的“招生辦法”,審核報名學生的材料,確定需要參加面試的名單(一定比例)。
3、專項測試與面試:2010年5月9日前(以電話通知為準),聘請有關專家對學生進行專項技能測試、面試,考生須攜帶學生證和《2010年普陀區文藝特長生推薦自薦表》(由就讀學校審核并蓋公章)。
3、上報審核:5月10日,學校將擬錄取的文藝特長生的推薦自薦表、相關證書復印件和匯總名單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
4、名單公示:5月18日,擬錄取名單在區教育考試中心公示。
5、 簽訂協議:5月25日前,學校與擬錄取的文藝特長生簽訂“特長生錄取協議書”。
六、監督機制:
1、為使“文藝特長生招生”選拔工作公平公正,學校成立由王麗萍校長任組長的學校“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評價小組。我校“文藝特長生”招生錄取工作定期向普陀區教育局匯報進展情況,接受普陀區教育局的全程領導與監督。
2、初中學校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須嚴格按照區教育局要求的相關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推薦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錄取資格。
上海市晉元高級中學
2010年4月29日